转发医保通知:
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21年度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51元,作为核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上下限基准值,缴费比例统一按8.5%执行(单位缴费比例为6.5%,个人缴费比例为2%)。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的确定继续执行现行政策,其缴费比例为8.5%,费用全部由个人缴纳。缴费基数下限是基准值的80%.上限是基准值得300%.
最低缴费基数为:6751*0.8=5400.8
大家跟老板员工做好沟通哦!
没做医保工资申报的另有通知:
没有申报工资,已经核定计划缴费的参保单位,请立即按照文件要求申报工资。下个月业务期来大厅登记处理此问题。
没有缴费的,回退征集,核定计划。申报工资后,并审核通过的,重新核定计划。
本月社保、医保缴费截止7月20日,大家做好工作安排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