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反复,业务不顺畅,本文就近期大家关心的问题简单梳理一下:
一、关于10月社保医保缴费期限
由于10月包头疫情较为严重,因此大部分企业10月都没有缴费,10月的投停保业务也在11月进行了延期,因此很多企业在11月20日左右只对10月的业务进行了处理
但11月的正常业务也相继到了缴费期,这时部分企业没有按时缴纳,产生了滞纳金
二、关于社保缴费金额
本来就突然”多出了”两次的社保费。但金额也不对了,这里多出的部分是1-8月调差进行的补交
这时员工也有补交部分,应相应做出扣除(其中包含已离职员工)
如上图,每人每月需补交110.28元,乘以1-8月累计的人次数,就是本次不差的金额,大家核对清楚进行缴费
三、关于11月社保缴费期限
除东河区外,大部分企业的社保是20日之后下的计划,因此12月20日进行缴纳即可,大家安排好资金
关于社保相关原理,可参考本公众号5月的相关文章具体了解
四、税务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内蒙古电子税务局
及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等系统运维停机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升税务信息系统服务能力,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统一身份管理平台、内蒙古电子税务局、核心征管系统将于2022年11月25日19:00至28日0:00期间进行运维工作。具体税收业务功能停用情况如下:
一、11月25日19:00-11月26日8:00期间,内蒙古电子税务局、核心征管系统停机升级,在此期间,无法办理各项税收业务。
二、11月26日0:00-11月28日0:00期间,内蒙古自治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停机升级。
在此期间,以下业务功能将暂停服务:
1.内蒙古电子税务局中的税务数字账户功能集、全电发票开具等相关功能、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功能集将暂停服务。
2.增值税和车辆购置税申报业务等功能将暂停服务。
3.采用系统直连方式开票、用票的试点纳税人相关业务功能将暂停服务。
请您根据情况提前做好准备,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咨询12366。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2年11月24日相关设备停机公告
涉及一般纳税人进销项统计查收的,安排好时间
五、涉及自有房产土地税的企业,注意11月进行申报
六、距离年终结账还有一个多月,大家注意提早收集发票进行入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