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新规落地!纳税起征点调整,2026年起实施

新规落地!纳税起征点调整,2026年起实施 财税早知道
2026-08-01
2
导读:“起征点调整”

点击预约直播课





最近,关于 “纳税起征点调整” 的消息又成了热点。


这里先提醒一句:这次调整主要是增值税起征点,不是工资薪金个税起征点。

也就是说,大家不用再误会 “个税起征点上调” 了。

真正有变化的是:2026 年 1 月 1 日起,增值税起征点规则将正式调整。



政策原文:https://zc.51shebao.com/detail/840760


一、先划重点:哪些人会受影响?


这次政策主要和以下几类主体关系比较大:

小规模纳税人

个体工商户

小微企业

自然人代开、灵活用工人员

经常处理开票、报税的会计人员

简单说:

只要你所在的企业或个人涉及增值税申报,就要关注这次变化。


二、2026 年起,增值税起征点怎么调?


根据最新政策,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大致可以这样理解:

1. 按期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

如果是按月申报:

月销售额在一定标准以下的,可享受相应免税优惠;

超过标准的,就要按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如果是按季申报:

以一个季度销售额合并判断是否达到起征点。

具体以最新正式文件为准,会计在做账和申报时,要注意区分:

不是只要开了票就一定免税,关键看销售额是否超过起征点标准。

2. 按次申报的自然人或临时经营者

这次比较受关注的是:

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标准也有所调整。

简单理解:

如果你是个人临时提供服务、代开发票,也要看单日或单次销售额是否超过起征点。

超过标准的,就需要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这里会计要特别注意:

同一日内多次收入,不能拆开单独判断,而应合并计算。


增值税起征点五大变化:




三、会计实际工作中要重点关注什么?


这次政策看起来是税务政策调整,但实际影响的是会计日常工作。

1. 收入确认要更仔细

很多企业可能会问:

“客户打款了,是不是就要确认收入?”

会计不能只看有没有到账,还要判断这笔收入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是否需要申报,是否达到起征点。

尤其是小规模企业和个体户,收入零散、开票频率高,更要逐笔核对。

2. 开票和免税不是一回事

有些老板会认为:

“反正没超过起征点,随便开。”

这个想法有风险。

即使暂时符合免税条件,会计也要确认:

收入是否真实

合同是否完整

发票开具是否合规

资金流、发票流、业务流是否一致

是否存在延后确认收入或提前开票的情况

免税不代表可以随便处理。

3. 超过起征点后,是全额计税

这一点很关键。

如果销售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通常不是只对 “超出部分” 征税,而是要按规定对全部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举个例子:

假设某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季度销售额超过 30 万元,那么通常不是只对超过 30 万元的部分交税,而是要按全部销售额判断计税。

所以,会计在季度末、月末都要提前测算收入,避免突然超标。



四、老板和个体户最容易误解的2个问题


✅“是不是以后不用交税了?”

不是。

起征点调整,不等于所有收入都免税。

是否免税,要看销售额、申报方式、业务类型和政策条件。


✅“个人偶尔开一张票,也会受影响吗?”

会。

个人临时提供服务、代开发票,也需要按规定判断是否达到按次起征点。

单日多次开票或多笔收入,要合并计算。


五、会计建议:现在就可以做这 4 件事


1. 梳理客户开票情况

特别是第四季度和年底收入,要提前确认:

哪些已经开票,哪些未开票,哪些可能跨年。

2. 提前测算季度销售额

小规模企业和个体户,季度末一定要做收入测算。

一旦接近起征点标准,就要提前和老板沟通开票节奏。

3. 检查合同和收入确认时间

有些业务钱到账了,但收入不一定全部确认在当期。

会计要结合合同约定、服务完成时间、开票时间来判断。

4. 提醒老板:不要人为拆分收入避税

有些企业可能会想:

“把一笔收入拆成几笔,是不是就不用超标了?”

这种操作风险很高。

税务上判断收入是否合规,不只是看金额,还要看业务实质、合同关系、资金流向和发票内容。


六、一句话总结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增值税起征点规则调整,会计要重点关注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和自然人代开业务。

核心不是 “完全免税”,而是:

先判断是否达到起征点,再确认是否需要全额计税。

对于企业和个体户来说,真正要做好的是:

收入算清楚、开票控节奏、合同留证据、申报不踩线。





1.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率表



2.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3.综合所得税率表(个税汇算清缴时适用)

 


4.经营所得税率表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该税率适用于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


6.全年一次性奖金


单独申报: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适用税率,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对照月度税率表确定)


并入综合所得:

应纳税额=(年收入-减除费用-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


单独申报适用税率表



综合申报适用税率表






今天给大家准备了一份【近1000份实用合同范本模板】资料包,内容完整,直接套用!
想领取的可以添加老师微信
回复:1000
图片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财税早知道
1234
内容 154
粉丝 0
财税早知道 1234
总阅读27
粉丝0
内容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