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术语(Incoterms) 是由国际商会(ICC)制定的一套国际规则,旨在明确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在货物交付、运输、风险转移和费用划分等方面的责任。
目前全球通用的版本是《202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20),其中共包含11种术语。为了方便理解和应用,这11种术语通常按运输方式分为两大类。
1、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含多式联运)
这类术语灵活性强,适用于快递、空运、铁路、公路及多式联运。
术语简称 |
中文全称 |
核心特点 |
风险转移点 |
EXW |
工厂交货 |
买方责任最大。卖方在自己工厂交货,买方负责所有后续运输及出口清关。 |
卖方所在地 |
FCA |
货交承运人 |
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出口清关。 |
指定地点 |
CPT |
运费付至 |
卖方支付运费至指定目的地,但风险在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给买方。 |
货交承运人 |
CIP |
运费和保险费付至 |
在CPT基础上,卖方还需购买高保额的运输保险。 |
货交承运人 |
DAP |
目的地交货 |
卖方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但不负责卸货,买方负责卸货及进口清关。 |
指定目的地 |
DPU |
卸货地交货 |
卖方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并负责卸货。注:在2020版本中,DPU取代了旧版的DAT。 |
卸货后 |
DDP |
完税后交货 |
卖方责任最大。卖方承担所有风险、运费、出口及进口清关(含关税),直至将货物交给买方。 |
指定目的地 |
2、仅适用于海运及内河水运
这类术语专门针对港口到港口的船运,涉及船舷或船边交货。
术语简称 |
中文全称 |
核心特点 |
风险转移点 |
FAS |
船边交货 |
卖方将货物放在船边的码头或驳船上,此后风险转移。 |
装运港船边 |
船上交货 |
卖方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的风险。 |
装运港船舷 |
|
CFR |
成本加运费 |
卖方支付运费将货运至目的港,但风险在装运港上船时转移。 |
装运港船上 |
成本加保险加运费 |
在CFR基础上,卖方还需购买低额度的海运保险。 |
装运港船上 |
3、关键实务提示
(1)、注意术语的最新变化:
更新了版本,不意味着原来的版本失效。
如果你使用的是Incoterms 2000或2010版本,需要注意一些旧术语(如DAF、DES、DEQ、DDU)已经过时,且DAT已改名为DPU。
(2)、FCA与提单的矛盾解决:在2020最新版本中,针对FCA术语下银行通常要求提供“已装船提单”的问题,新规允许买卖双方约定,买方指示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后向卖方签发已装船提单。
(3)、保险等级差异:在CIF术语下,卖方只需按最低保险级别(C条款)投保;而在CIP术语下,卖方需按高保险级别(A条款)投保。这对卖方的成本有较大影响。
(4)、报关单填报:在中国进出口报关时,EXW、FOB、CIF等术语直接对应海关的“成交方式”代码。特别注意,在计算关税时,进口通常以CIF价(含运费保费)为完税基础,出口退税通常以FOB价为计算基础。报关单的填制,详见海关的具体规定。
(5)、作为实际从事外贸业务的外贸人,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注明适用的版本全称,例如“FOB Shanghai Incoterms® 2020” ,以避免因规则版本不同而产生买卖合同纠纷。
(6)、在国际贸易中,采用的贸易术语不同,不仅意味着风险责任划分不同和费用划分不同,也意味着会计上收入确认的时点不同。需要根据会计准则之收入准则中关于“控制权转移”的五步法收入确认模型,判断不同贸易术语下,控制权转移的时点在哪里,以此来判定何时确认收入。
注意:
1、FCA(货交承运人):指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在该术语(FCA货交承运人)条款下,费用划分的界限是交货地点。因此,货物在交货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之前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大部分港杂费)由卖方承担,之后则由买方承担。
但是交货地点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不同,因此“装货港的杂费”具体由谁承担,需要分两种情况看:
(1)、交货地点在卖方所在地(如工厂、仓库)——类似于EXW
如果合同约定为“FCA 卖方工厂”,那么卖方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派来的运输工具。此时,货物从工厂到起运港(装货港)的内陆运输费,以及在起运港产生的所有港杂费,均由买方承担。
这里的“港杂费”通常包括:
订舱费;
码头操作费(THC);
港建费、安保费;
提单费、舱单录入费;
铅封费、码头仓储费;
电放费、操作费等。
(2)、交货地点在起运港(或其他指定地点)
如果合同约定为“FCA 上海港码头”,那么卖方需要负责将货物运到该指定地点(如承运人的指定堆场)并完成交付。在这种情况下,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前的一切风险与费用,包括货物运抵港口后的卸货费、码头操作费(THC)等,均由卖方承担。
核心差异提醒:FCA vs. FOB
这一点容易与大家熟悉的FOB(船上交货)条款混淆,需要特别注意:
在FOB条款下,卖方必须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一切费用,包括所有起运港港杂费,费用界限非常明确。
在FCA条款下,由于交货地点可以灵活约定(可以是工厂,也可以是港口),因此港杂费的归属也随之变化。
(3)、总结建议
为了避免在起运港因费用问题产生纠纷(例如被码头扣押货物或账单纠纷),在签署合同时务必:
精确约定交货地点:明确写出具体的地址(如:“FCA 卖方上海仓库”或“FCA 上海洋山港某某承运人堆场”)。
列出费用归属:对于THC等大额港杂费,建议在合同附件中明确写出由哪一方支付。
2、DAP和DPU贸易术语,进口报关费谁承担?
在DAP和DPU贸易术语下,进口报关费均由买方承担。
这两个术语的核心逻辑都是“卖方责任止于进口国境内,但进口清关是买方的事”。以下是两者的具体责任划分:
(1)、DAP (目的地交货):买方负责清关
在DAP术语下,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运输工具上无需卸货)。风险转移后,买方需承担全部进口责任。
责任方:买方必须办理进口清关,并承担全部费用。
卖方义务:仅负责出口清关和运输至目的地。
(2)、DPU (卸货地交货):买方负责清关
DPU是唯一要求卖方在目的地负责卸货的术语。虽然卖方承担了卸货费,但进口清关的责任和费用依然属于买方。
责任方: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进口手续。
核心区别:DPU比DAP多出“卖方负责卸货”的义务,但这并未改变进口清关费用的归属。
(3)、关键对比总结
为了更直观地对比这两个术语的责任划分,可以参考下表:
贸易术语 |
报关费承担方 |
卖方核心义务 |
备注 |
DAP |
买方 |
运输至目的地(无需卸货) |
买方需在目的地自行或委托报关行处理进口手续。 |
DPU |
买方 |
运输+卸货至指定地点 |
卖方承担卸货风险及费用,但进口报关仍是买方的责任。 |
(4)、实操建议
费用结构:报价时务必区分“运输费”和“目的地操作费”。即使是DPU,卖方报价通常也不包含目标国的进口关税、增值税(VAT)及报关代理费。
买方风险:作为买方,需提前准备好进口许可证或EORI注册号,确保自己能合法作为“进口商”完成报关。
特别提示:如果希望卖方全权负责(包含进口报关和缴税),应当采用 DDP (完税后交货) 术语,该术语下所有进口费用和责任由卖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