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信用证(十)——保兑操作

信用证(十)——保兑操作 苗会税
2026-06-10
0
导读:根据UCP600,保兑是指保兑行在开证行承诺之外,对相符交单做出承付或议付的确定承诺。

      根据UCP600,保兑是指保兑行在开证行承诺之外,对相符交单做出承付或议付的确定承诺。

保兑行,指根据开证行的授权或要求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行。

一言以蔽之:保兑 = 在开证行之上再加一重银行担保

第八条规定:保兑行的责任如下:

第八条 保兑行责任

  a.只要规定的单据提交给保兑行,或提交给其他任何指定银行,并且构成相符交单,保兑行必须:

  ⅰ.承付,如果信用证为以下情形之一:

  a)信用证规定由保兑行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或承兑;

  b)信用证规定由另一指定银行即期付款,但其未付款;

  c)信用证规定由另一指定银行延期付款,但其未承诺延期付款,或虽已承诺延期付款但未在到期日付款;

  d)信用证规定由另一指定银行承兑,但其未承兑以其为付款人的汇票,或虽已承兑汇票但未在到期日付款;

  e)信用证规定由另一指定银行议付,但其未议付。

  ⅱ.无追索权地议付,如果信用证规定由保兑行议付。

  b.保兑行自对信用证加具保兑之时起即不可撤销地承担承付或议付的责任。

  c.其他指定银行承付或议付相符交单并将单据转往保兑行之后,保兑行即承担偿付该指定银行的责任。对承兑或延期付款信用证下相符交单金额的偿付应在到期日办理,无论指定银行是否在到期日之前预付或购买了单据。保兑行偿付指定银行的责任独立于保兑行对受益人的责任。

  d.如果开证行授权或要求一银行对信用证加具保兑,而其并不准备照办,则其必须毫不延误地通知开证行,并可通知此信用证而不加保兑。

什么情况下需要保兑?

开证行所在国政局不稳、外汇管制严格

开证行自身信誉一般、规模较小

信用证金额巨大,卖方希望双重保障

标准操作流程

保兑行的核心责任(UCP600第8条)

保兑行一旦加具保兑,就必须承担以下责任:

保兑对卖方的价值

收款保障翻倍:开证行出问题,保兑行顶上;

可要求保兑行议付:UCP600规定保兑行议付时无追索权。

卖方操作要点

收到信用证后,确认是否有保兑字样及保兑行名称;

保兑行与开证行通常是不同国家的银行,尽量选择国际知名银行;

可要求保兑行对相符单据直接付款,无需等待开证行。

成本提示

保兑行会收取保兑费(通常按信用证金额的0.5%-2%),一般由卖方承担或双方协商。如果买方坚持要求保兑,费用可争取由买方支付。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苗会税
1234
内容 46
粉丝 0
苗会税 1234
总阅读8
粉丝0
内容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