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拒付的常见原因
2.拒付后的标准应对流程
第一步:确认拒付事实
托收行收到代收行的拒付通知后,应第一时间通知出口方。通知内容应包括:
拒付的具体理由;;
代收行保管单据的情况;
进口方是否有付款意向。
第二步:评估货物状况
这是最关键的一步。需要立即确认:
货物是否已到港?
货物滞留在港口还是已存入保税仓?
滞港费每天多少?
货物是否属于易腐、季节性商品?
第三步:制定应对策略
根据货物状况和进口方态度,选择以下策略:
第四步:委托代收行处理货物(如需要)
URC 522第10条规定,银行没有义务对货物采取任何行动。如果希望代收行协助处理(如仓储、转卖、退运),必须出具正式授权书,并明确:
授权范围(如:仅限仓储、可以转卖、可以退运);
费用承担(出口方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价格底线(转卖时的最低价格)。
第五步:启动信用保险索赔
如果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应在拒付发生后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提供:
贸易合同;
托收委托书;
拒付通知;
催收记录;
货物处理情况。
保险公司通常会要求先进行催收和货物处理,确认损失后再赔付。
3. D/A项下拒付的特殊处理
D/A项下进口方已经承兑汇票并提走了货物,但到期不付款,情况更被动:
应对路径:
凭汇票起诉:承兑后的汇票是有效的债务凭证,可以在进口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信用保险索赔:如果投保了信用保险,由保险公司追偿或赔付。
向开证行/代收行交涉:如果代收行在未收到付款的情况下违规放单(如D/P项下未付款放单),可以追究银行责任。
但现实是:跨国诉讼成本高、周期长、执行难,D/A项下的拒付损失往往难以追回。这也是为什么D/A被认为是风险最高的结算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