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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媒体的利润空间机遇

零售媒体的利润空间机遇 电商实践
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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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于电子商务商家而言,零售媒体可能成为来自他们熟悉并合作企业的新的收入来源。

零售媒体可为电商零售商带来高利润率收入,且受众获取成本已由商家承担。

在线及实体零售的商品销售毛利率通常接近50%,贡献利润率约25%,净利润率近12%。相比之下,零售媒体因无需额外承担获客成本,且广告主多为现有供应商,其利润率显著更高。

产品与广告

以数据对比二者效益:

销售一件100美元的产品,扣除销货成本、履约、支付处理及运输等可变成本后,剩余利润约25美元,即25%的贡献利润率。

而一份价值1,000美元的通讯赞助,除销售佣金、创意制作和技术等约250美元的辅助费用外,无其他可比成本或回报风险。扣除一般管理费用前,可留存750美元,贡献利润率高达75%。

大型零售媒体网络的经济效益同样诱人。据麦肯锡和波士顿咨询集团2022年估计,此类网络的运营利润率可达70%以上。

现有受众

零售媒体在概念上类似出版业广告模式:出版商通过内容吸引读者并出售访问权;电商则通过产品服务吸引购物者,并将既有受众进行货币化变现。

例如,一家向4万订阅者发送月报的专业零售商,若供应商每月支付1,500美元用于重复赞助以推动400件额外销量,扣除300美元的制作与销售成本后,该广告位在扣除一般管理费用前可贡献约1,200美元,贡献利润率高达80%。

此逻辑同样适用于搜索结果页、分类页面、购买指南等其他板块。

购买意图

对广告商而言,零售商用户群比主流出版商更具价值,因为购物者更接近购买决策。

出版商仅知晓访客阅读了徒步相关文章,而户外零售商清楚该访客曾搜索防水徒步靴、浏览多款产品并在半年前购买过徒步袜。这种基于商业意图的精准触达,是广告商的核心诉求。

供应商、买家

供应商资助广告并非新事物,合作计划长期存在。零售媒体将这一关系延伸:供应商不再分摊外部广告成本,而是直接向零售商付费获取用户群访问权。

这为电商商家提供了来自熟悉合作伙伴的新收入来源。TransUnion 2025年研究报告显示,70%的零售媒体支出属于供应商贸易预算之外的增量资金,而非预算科目的内部转移。

双重获利

当零售媒体买家为供应商时,电商店铺可获得双重收益:既赚取广告收入,又提升商品销售额。

该模式类似于联合营销(co-op)活动。供应商为拓展零售渠道愿意投入广告费,即便零售商能从中实现利润的双重增长。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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