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化妆品上市不是“单一注册”,而是 “ECAS 合格证书 + 酋长国产品备案”双环节。境外制造商不能直接申请,必须由阿联酋本地持证主体完成申报。
申请主体要求
只有阿联酋本地公司可以作为申请主体,通常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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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生产商; -
本地进口商; -
本地代理商/经销商。
申请公司需持有有效的阿联酋贸易许可证,经营范围应覆盖化妆品、个人护理或相关产品贸易。境外品牌需通过本地进口商或代理提交 ECAS 和市政备案。
办理流程
确认产品是否属于化妆品/个人护理/香水
若宣称治疗、药用、医疗功效,可能不再按普通化妆品处理。锁定阿联酋本地持证公司
由该公司作为 ECAS 申请人和市政备案申请人。申请 ECAS 合格证书
通过 MoIAT 系统提交,由 MoIAT 或其认可机构审核,通过后签发 ECAS CoC。办理酋长国产品备案
以迪拜为例,通过 Montaji 系统向迪拜市政府备案;在阿布扎比、沙迦等其他酋长国销售,则需对应当地市政机构备案。清关与上市
进口时通常需出示 ECAS 证书;备案通过后产品方可在对应酋长国零售渠道销售。
申请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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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与标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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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需符合 GSO 1943 要求,包含禁用、限用和允许使用清单,整体与欧盟化妆品法规框架相近。 -
标签需标注:产品名称、品牌、制造商/进口商信息、原产国、净含量、批号、有效期、使用方法、警示语、全成分表。 -
产品功能、警示语、安全储存说明通常需同时使用 英语和阿拉伯语。 -
香水类产品若含特定芳香致敏物且浓度超过 0.001%,需在成分表中标示。 -
宣称需真实、可验证,不得使用医疗治疗类宣称;防晒、美白、抗敏等功效通常需相应测试或证据支持。
证书有效期
- ECAS 证书
:通常 1年,需每年续签。 - 迪拜 Montaji 备案
:通常 5年。 -
其他酋长国备案有效期以当地机构要求为准。
实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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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确定销售酋长国,迪拜走 Montaji,其他酋长国走对应市政系统。 -
提前核对配方是否含 GSO 1943 限用成分,尤其是酸类、视黄醇类、防腐剂、香精致敏物。 -
标签和包装建议直接按英阿双语设计,避免获批后改版。 -
若产品宣称清真,可准备 Halal 证书;但并非所有普通化妆品都强制要求。 -
若涉及防晒、祛痘、生发、医学修复等强功效宣称,建议先做合规审查,避免被认定为药品或医疗器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