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信息
品牌介绍
原告Monster Energy Company是全球顶流能量饮料品牌,锯齿三爪图形及MONSTER文字标识是该品牌核心标识。品牌长期布局极限运动、赛车、电竞、音乐节等青年潮流文化领域,在海外年轻消费群体中拥有极高知名度与辨识度。

涉案知产
本案为商标维权,涉及多项品牌商标,包含MONSTER/MONSTER ENERGY文字商标、锯齿三爪图形商标、MONSTER ENERGY与爪痕图文组合商标等,且覆盖服饰、头盔、贴纸、玩具等多个品类,除此之外,原告还有锯齿三爪图案的版权,版权号:VA 1-789-900,擅自使用该图片也会触发侵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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