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4日,欧盟在官方公报正式发布《关于车辆循环设计要求和报废车辆管理的法规》(EU) 2026/1738。该法规取代了原有的ELV指令(2000/53/EC)和机动车辆RRR指令(2005/64/EC),并修订(EU) No 168/2013、(EU) 2018/858、(EU) 2019/1020及(EU) 2023/1542四项配套法规。新规已于2026年8月13日生效,并将于2028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
新ELV法规 (EU) 2026/1738 核心更新解读
一、法律效力提升:由指令升级为法规
新规由“指令”(Directive)升级为“法规”(Regulation),这意味着其在欧盟各成员国直接适用,无需再转化为各国国内法,极大地统一了执行标准与效率。
二、适用范围分阶段扩容
在原有M1类(乘用车)、N1类(轻型货车)及部分三轮机动车基础上,法规将按以下时间表扩大管控对象:
- 2028年9月1日起:适用于M1(乘用车)和N1(轻型货车);
- 2029年9月1日起:适用于M1和N1类专用车辆;
- 2031年9月1日起:适用于客车和重型货车(M2、M3、N2、N3)、O类挂车及L类两轮、三轮和四轮动力车辆。
三、有害物质管控进一步加严
新规在延续原ELV指令对铅、汞、镉和六价铬限制的基础上,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 必须严格遵守欧盟REACH法规和POPs法规的相关限制要求;
- 最大限度减少车辆及其零部件中关注物质的存在,欧盟委员会需于2028年2月14日前编制相关报告;
- 整合电池法规要求:附件XII修订了欧盟电池法规(EU) 2023/1542的附件I,实现两法中有害物质限制要求的统一。
四、强化循环经济与生产者责任
新法规还对车辆的再生料含量比例、易拆卸设计规范、数字循环车辆护照以及生产者责任延伸(EPR)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且明确的要求,旨在推动汽车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化管理。
法规原文链接:https://eur-lex.europa.eu/eli/reg/2026/1738/oj/e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