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客户,以下RCL上海出口航次提单于10月20日开放申领:
可申领提单航次信息
下午时段:
TS TACOMA 2609W
近期重要业务通知
- RCL上海申领提单新要求(4月15日更新)
- 关于严禁承运涉军类货物至柬埔寨的通知
- 关于RCL上海计划发送MPCI的通知
- 关于E-booking订舱时必须输入Shipper Name的通知
- 制单要求(9月16日更新)
截单与操作注意事项
1. 运价与免用箱期确认
通过ESI截单或邮件发送提单补料前,请务必确认运价和免用箱期无误。如需修改,请勿截单。截单后上述信息无法更改。
2. 部分航次截单时间
TS COLOMBO 2606E:暂定10月23日12:00截单,22:00截AMS。
HONG DA XIN TIANJIN 02644E:暂定10月26日12:00截单,22:00截AMS。
3. SI提交与AMS更改
请在QTN和免用箱期正确的前提下尽早提交SI,并在收到二次件后立即确认,如有问题须即刻提出。截AMS后任何更改将收取150美元 AMS更改费。
提单申领与核对规范
1. 申领前提
请客户确认货物已上船后再行申领提单。未上船提单的保函均自动作废。
2. 信息核对与换签
请尽快申领提单并仔细核对。若存在单证中心人为制单错误,请及时申请换签(仅免费换签一次,需一次性提出所有错误)。
3. 封条操作警示
子弹封请插在箱门把手上,严禁插在地板上。
单证中心操作流程详解
所有航线提单均由单证中心负责制单,并提供二次确认件。请遵循以下流程:
- 时效要求:收到二次确认件后,须在24小时内仔细核对并以全英文形式确认给单证中心。
- 后果自负:未仔细核对、不核对二次件或使用中文邮件沟通导致的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 变更处理:船开前如需更新提单,须通过全英文邮件通知单证中心,或通过二次件新模式自行修改并等待批复。提交更改后若未收到批复,务必跟进,否则将签发错误信息的提单。
- 默认规则:凡是船开前未对二次件(Draft)做出回应的,全部视作提单信息无误,将直接签单。
窗口办理与联系方式更新
1. 业务窗口分布
四号窗口:办理提单申领、事后电放、改单、船证明等业务。
三号窗口:船开前送交电放保函等单证相关保函。
注意:船开后不再接收任何保函!
2. 新公共邮箱启用
RCL上海单证新公共邮箱:shadoc@rclgroup.com
发至原公邮的邮件将不再处理,请务必使用新邮箱。
附:RCL上海单证规则汇总(2025年4月16日更新)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_X_A2Sr3-s98PMtMMPaZA?pwd=umkn
注:ESI截单的,二次件PDF在收到链接后可在ESI系统上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