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越南税务快递(确立越南原产地认定具体法律框架,从OpenAI 采购服务等)

越南税务快递(确立越南原产地认定具体法律框架,从OpenAI 采购服务等) KPMG Vietnam
2026-10-19
2

兴安省税务局:承租方终止项目时的发票处理及纳税义务

根据第14425/HYE-QLDN1号公函(2026年8月18日),若公司承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在已实际接收土地、足额支付租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情况下,向出租方退还承租土地时,出租方应结合实际情况及合同约定,确定是否开具增值税发票及具体方式。

若该行为构成不动产转让,承租方须依法申报缴纳不动产转让所得税。

越南原产地认定新规:《第384/2026/NĐ-CP号 decree》核心要点解析

该法令将于2027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为越南境内生产及流通货物的原产地认定建立具体法律框架。企业需重点关注以下核心变化:

1. 原产地认定标准优化

不再单纯依赖商品编码(HS)转换或满足最低30%越南附加值(VVC)比例。其中,30%的比例计算在财年内允许统一采用直接法或间接法。此外,信息技术与数字产业享有额外优惠,可将研发(R&D)、设计、软件等成本计入越南附加值比例。

2. 档案留存义务强化

在“自主认定、自主承担法律责任”机制下,企业必须完整留存书面或电子形式的证明档案(包括进项发票、原材料清单、生产工艺流程等),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3. 过渡期安排

为确保平稳过渡,在2027年1月1日之前已按规定正确标注“越南制造”原产标签的货物,可继续流通直至保质期结束。

出口加工企业增值税政策及电子发票处理指引

根据第7552/CT-QLNT号公函(2026年10月12日),出口加工企业自投资登记证书或相关确认书载明的目标成立之日起,即享有非关税区相关的投资优惠及税收政策。但企业在建设完成后,必须经有权海关确认符合监管条件后方可正式运营;若未获确认,则不得享受相应税收政策。

若企业取得出口加工企业投资登记证书后,在建设过程中将项目目标由出口加工企业变更为非出口加工企业,供应商与企业应调整、替换此前已开具的电子发票。

向境外供应商采购服务的税务申报实务(以OpenAI为例)

第3433/VLO-QLDN1号公函(2026年10月5日)明确了向境外供应商(如OpenAI OpCo, LLC)采购服务时的税务处理规则。若企业仅取得注明10%增值税额的Invoice及银行付款水单,而无合规增值税发票,处理原则如下:

1. 发票效力与抵扣限制

境外供应商开具的Invoice不符合越南现行法律对电子发票的要求,因此发票上注明的10%税额不符合抵扣条件,企业不得申报增值税进项抵扣。但若符合2025年《第320/2025/NĐ-CP号 decree》第9条规定,该支出可计入企业所得税(TNDN)的可扣除成本。

2. 纳税申报责任

依据税务机关管理数据,OpenAI OpCo, LLC作为在越南无常设机构的境外供应商,已在越办理税务登记(税号:9000013118),应由该境外供应商自行申报纳税。

联系我们

Lim Chew Teng (河内 - 胡志明) 林秋婷  E chewtenglim@kpmg.com.vn

Fang Kun (胡志明/河内市) 方堃 税务/中国业务 E kunfang1@kpmg.com.vn(中国/越南跨境税务/转让定价专家)

Tu Nguyen (河内) 阮清秀  E tnguyen50@kpmg.com.vn 

Brian Chen (河内 - 胡志明市) 陈家程  E briancchen@kpmg.com.vn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KPMG Vietnam
各类跨境出海行业相关资讯
内容 202
粉丝 0
KPMG Vietnam 各类跨境出海行业相关资讯
总阅读14.2k
粉丝0
内容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