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商务部、科技部发布2026年第48号公告,就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公开征求意见,并对相关技术出口实施临时登记管理。
三大领域40项技术纳入管控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两部门拟修订目录,增列部分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及光伏技术。公众可在2026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期间,就新增技术范围、指标、管控政策等提出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涉及三个领域共40项技术,具体管控细则如下:
人工智能领域(2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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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大模型、智能体、算力集群及信息处理等相关技术。 -
豁免条款:已通过开源、发表学术论文等方式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不纳入管理范围。
生物医药领域(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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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细胞和基因治疗、小核酸药、病原微生物相关技术。 -
便利措施:对不涉及所有权转让的对外授权模式,适用自动许可等便利措施。
光伏领域(1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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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多晶硅制造、硅片制造、电池制造相关技术。 -
设备管控:技术管理范围同样包含承载相关技术的关键和核心设备。
实施出口前临时登记管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正式修订并实施之日止,相关技术出口需履行登记手续。
登记平台: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
登记范围:已经开始但尚未完成的出口也在登记范围内。
需开展登记的出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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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境外转让技术所有权(如知识产权转让); -
境内技术授权境外使用(如知识产权授权使用); -
境内技术的所有权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境外主体; -
商务部以通知等形式明确要求登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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