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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热点|我国40项技术拟纳入出口管控,光伏设备、限制类AI海外部署需登记!

外贸热点|我国40项技术拟纳入出口管控,光伏设备、限制类AI海外部署需登记! 杭州市进出口商会
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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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商会外贸热点

编制|杭州新丝路数字外贸研究院

杭州市进出口商会


 2026年第253期(总第1168期)

10月16日,商务部、科技部发布2026年第48号公告,就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公开征求意见,并对相关技术同步实施出口前登记管理。征求意见期为10月16日至11月15日。

此次拟增列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光伏三个领域共40项技术,其中拟禁止出口14项、拟限制出口26项。具体分布为:人工智能领域23项(大模型、智能体、算力集群等),生物医药领域5项(细胞和基因治疗、小核酸药等),光伏领域12项(多晶硅制造、硅片制造、电池制造及相关关键设备)。

公告明确,自发布之日起至目录正式实施前,技术出口经营者在出口所列技术前,须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登记。需登记的情形包括:向境外转让技术所有权、境内技术授权境外使用、境内技术所有权人或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境外主体等。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强调,此次修订是技术贸易管理的常态化工作,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或实体。列管范围精准有限,利用相关技术制造的产品不在管理范围内;对AI开源技术、境外自建算力中心等情形适用自动许可,基本实现“即报即出”。

丝路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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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订的关键在于区分“技术出口”与“产品出口”。普通光伏组件、AI应用服务(API调用、SaaS)等货物贸易和轻量化服务不受直接管控;但光伏成套设备出海、限制类AI技术的海外本地化部署将面临登记或许可要求。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杭州涉及光伏设备制造的企业,单纯出口组件等制成品不受直接影响;但若涉及出口达到管控指标的光伏产线或关键核心设备,则可能同时触发货物贸易和技术贸易的双重合规要求。当前政策处于征求意见期,是评估自身业务是否落入管控范围、反馈诉求的窗口期。建议相关企业对照公告附件梳理技术清单,对拟出口的技术提前完成登记,避免正式实施后因程序缺失影响业务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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