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注销一家分公司,材料提交上去,先问几个问题:分公司从开业到现在的年均销售收入是多少?近三年的收入情况怎么样?企业是否足额申报纳税了?企业所得税是怎么申报的,是汇总到总公司一起申报的吗?
看起来简单,但很多财务答不清楚。答不清楚,注销流程就卡住了。
一、注销前,会关注什么?
历史销售情况。从开业到现在的年均销售收入,尤其是近三年的收入情况。会对照申报数据,判断企业是否足额申报纳税。
企业所得税申报方式。分公司是企业所得税汇总到总公司申报,还是作为独立纳税人就地申报?这个问题的答案,决定了注销时的税务处理路径。
未办结税务事项。是否有未申报的税种、欠缴的税款、未缴销的发票、未处理的留抵税额。
二、分支机构清税申报的操作路径
分支机构可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清税申报。
路径: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办理)。
进入后,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注销原因,点击预检。系统会自动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未办结事项。如果有未办结事项,系统会提示相关事项。
这时候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根据提示逐项处理未办结事项,处理完成后再继续注销流程;二是点击继续办理,跳过部分事项。但要注意:哪些事项可以跳过,哪些必须先处理完,是有区别的。
可以先处理再注销的事项:未申报的税种、欠缴的税款、未缴销的发票。这些必须处理完,否则注销后仍会留下问题。
部分情形可以继续办理的事项:系统提示的部分风险提示类事项。但建议逐项确认,不要为了省事直接跳过。
点击确定,完成清税申报,分支机构即成功注销。也可以携带相关材料至线下办税服务厅发起清税申请。
三、分支机构注销是否需要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大多数分支机构注销时,无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因为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汇总缴纳。分支机构注销,不涉及企业所得税的清算。
但有一个例外:作为独立纳税人并按一般企业标准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需要进行清算报备。
怎么判断自己是不是这种情形?看两点:第一,是否被视同独立纳税人;第二,是否按一般企业标准就地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的,注销时需要做清算报备。
四、注销前需要清理哪些税务事项?
未申报的税种。增值税、附加税费、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逐项核对是否有漏报。分支机构可能涉及增值税的独立申报,注销前要确认所有属期都已申报。
欠缴的税款和滞纳金。有欠税的,先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再办理注销。
未缴销的发票。分支机构领用的发票,注销前需要缴销。空白发票作废,已开具的发票留存备查。税控设备也需要处理。
留抵税额。分支机构有增值税留抵税额的,注销时一般不予退税。如果分支机构与总公司实行增值税汇总缴纳,留抵税额的处理方式需要与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总公司的承接。分支机构注销后,其历史业务资料、未完结的合同、后续可能产生的税务事项,需要明确由总公司承接。总公司的财务要了解分支机构的业务情况,避免注销后出现无人处理的事项。
五、税务局问“企业所得税是怎么申报的”,怎么答?
这个问题,答案取决于分支机构的实际情况。
情形一:汇总纳税。分公司做了汇总纳税备案,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统一计算、统一申报。分公司按分配表就地预缴。这种情况下,回答“企业所得税汇总到总公司申报,分公司按分配表就地预缴”。
情形二:视同独立纳税人。分公司无法提供分配表和身份证明,被视同独立纳税人,就地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这种情况下,回答“分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就地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情形三:未备案、未申报。分公司既没有做汇总纳税备案,也没有独立申报企业所得税。这种情况下,需要先补办备案或补申报,再办理注销。税务机关问这个问题,往往就是为了确认这一点。
六、相似情况和注意点
情况一:分公司有未申报的增值税
注销前先补申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未申报的属期逐期补报,不能跳过。
情况二:分公司有留抵税额
注销时一般不予退税。如果总分机构增值税汇总缴纳,与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留抵税额的处理方式。
情况三:分公司被视同独立纳税人
注销时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清算报备的流程和材料,以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
容易遗漏的点:注销前先自查历史销售情况和申报数据,确认是否足额申报;确认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方式,是汇总纳税还是独立申报;处理完未申报、欠税、未缴销发票等事项;独立纳税人的二级分支机构注销时需要清算报备;分支机构注销后,相关业务资料和后续事项由总公司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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