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osis团队
概括
根据INDEF研究,过去一年中56.3%的中小微企业通过Instagram、Facebook和TikTok等社交媒体进行销售,这一比例高于在电子商务平台上销售的47.64%。
该研究成果体现在题为《数字平台对印尼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作用》的报告中。研究结合了印度尼西亚中央统计局(BPS)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协会(APJII)的数据分析,以及受访者与利益相关方的信息。
数据采集采用针对2023年12月在爪哇岛及周边地区254名中小微企业经营者进行的在线调查。
以下是过去一年中小微企业用于销售的平台分布:
- 社交媒体:56.30%
- 电子商务:47.64%
- 在线外卖配送:14.96%
- 自有网站:5.12%
- WhatsApp应用:1.57%
- 其他:1.18%
研究报告指出:“除了使用社交媒体满足个人需求外,受访者还开发了如Facebook Marketplace和Instagram Shop等业务功能。”
INDEF强调,Facebook、Instagram和TikTok等应用允许用户通过Feed、Story及Marketplace或Shop等功能进行营销,但买卖交易通常在应用之外进行。
与此同时,中小微企业在过去一年中使用的具体电子商务平台分布如下:
- Shopee:50%
- Facebook Marketplace:33.46%
- Instagram Shop:28.74%
- TikTok Shop:20.87%
- 在线食品配送:17.32%
- WhatsApp:6.69%
- Tokopedia:6.69%
- Lazada:5.91%
- Bukalapak:1.97%
- 其他:1.18%
报告显示:“选择Facebook Marketplace作为在线销售平台的小微企业受访者中,大多数来自爪哇岛以外地区。”
具体而言,过去一年中62%的爪哇岛以外小微企业使用Facebook Marketplace和在线食品配送(Online Food Delivery 17.32%)作为其在线销售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