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商务部等三部门发布2026年第49号公告,调整无人机相关物项出口管制,11月18日实施。清单列十三类物项,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一、改的是清单边界
消费级与工业级的分界写进了指标。9A012.a 管超视距可控飞行、最大续航大于等于30分钟小于3小时且在25节阵风下能起飞的机型,或续航大于等于3小时。9A112 注明不管制娱乐或竞赛模型飞机。原来先进、如今普及的产品移出最严一档。
二、报关备注栏是新动作
公告第三条把真实性责任压给出口方。属于清单物项的,备注栏注明属于出口管制物项;不属于但指标接近的,也要申报指标并注明不属于出口管制物项。填报存疑,海关可质疑,质疑期货物不放行。
三、便利留在登记环节
9A012.a.1 项下的出口,可在每次出口前登记填报取得凭证后自行出口,不必逐单申请许可。境内外展会样品复运进出境同样走登记。建立内部合规制度、有固定渠道的企业可适用通用许可。
四、给工厂和卖家的三个判断
- 参数先于品类。 同名产品,续航和阵风指标差一档,合规路径就不同。
- 备注栏要留档。 指标接近的也要申报,写错比不写风险更大。
- 部件和软件别漏。 无刷电机、碳纤维桨叶、电调与飞控技术都在清单里。
管制边界更清楚了,可做的生意也更多。 前提是参数表、最终用户和报关信息对得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