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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章园项目(第十二批)商铺招商公告(第一次)

含章园项目(第十二批)商铺招商公告(第一次) 燕欣商业
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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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详见正文

北京燕欣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欣商业公司)作为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保障房中心所属商业设施的经营管理工作。现燕欣商业公司对北京市通州区含章园项目商铺启动招商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含章园项目位于东六环与通燕高速交汇处东北部,本项目街区商业和办公楼底商面积约8万平方米,规划住房约9800套。本次第十二批(第一次)招商房屋形态为地上商业,共1间商铺,具体信息详见下表。(最终面积以房产证面积为准,公示楼号均为施工楼号)。

二、申请资格要求及相关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企业资信证明扫描件;以个人名义申请的,须以该申请人名义签约并仅能以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就承租房屋注册公司,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扫描件、个人征信证明扫描件。若是以公司名义申请的,须以该公司为签约主体,或经我司同意后可以总公司合法授权的分公司或该公司绝对控股的子公司为签约主体。(办理方式见附件1)

2.三年内无重大合同纠纷,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违法记录。

3.意向承租方成立年限不低于3年,以相关证明资料为准。

4.意向承租方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法人授权文件。

5.意向承租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

6.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存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或资信证明。银行证明的开具日期和账户余额截止日期均在信息披露期内。若不同银行出具证明的,账户余额截止日期应为同一日期。

7.本项目不接受房产中介承租(房产中介的认定标准为公司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带有“房产经纪”或“房地产经纪”字样)。

8.报名时需提供至少一个承租主体在营案例,包括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9.承租主体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及涉诉情况。

三、申请方式

1.按要求完整填写《商业承租意向登记表》(详见附件2),本项目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同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承诺书》(详见附件3、4),此《现场踏勘确认书》《承诺书》作为报名附件。踏勘时间:公告期内,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与出租方踏勘联系人电话预约,并携带公章赴现场踏勘,踏勘后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双方盖章确认。将申请表、踏勘书、承诺书及相关资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yxsy@bphc.com.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通州区含章园承租意向申请”。

2.申请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以邮件记录接收时间为准)。

3.我司将在收到申请资料后进行资格预审。


附件1.征信证明办理方式

附件2.商业承租意向登记表

附件3.现场踏勘确认书

附件4.承诺书


联系人:刘先生、张先生、贺女士

联系电话:010-89580920


北京燕欣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9日

附件1: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址:www.pbccrc.org.cn


个人办理征信证明


一、网上办理

1.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首页

2.点击进入页面中间“核心业务”项下“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3.在“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页面中,点击左上角进行注册

4.注册后登录进入“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完善资料

5.完善资料后申请办理“个人信用报告”,预计1个工作日后生成报告


二、现场办理

1.前往北京市可以办理征信报告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北京市共两家,地址为:

(1)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B座底楼108A

(2)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中关村金融中心1层

2.持本人身份证在现场自助办理




附件2:



附件3:

现场踏勘确认书


我方于         年     月     日对北京市                   出租房屋,按照出租方招商公告对意向承租方的申请报名要求,意向承租方需在申请及报名前进行现场踏勘,踏勘情况须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现我公司按照申请及报名要求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现就现场踏勘情况确认如下:

1、我方对出租方招商公告出租的房屋现场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确认,完全认可标的资产状况,自愿接受出租标的全部现状,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我方对出租房屋现状及基础设施设备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如我方成为承租方,我方将按照出租方招商公告要求及出租方与我方签订的《商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根据出租房屋使用需要对此处房屋及相关基础设施设备进行装修改造,并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及《商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相关装修、改造手续。


意向承租方 (踏勘人):        出租方: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承 诺 书

至:北京燕欣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个人(简称我方)是                    ,现申请参与北京市通州区含章园项目(第十二批)       (铺位号)商铺报名。为了维护我方与贵方的合法权益,保障承租后租赁合同的顺利签订及履行,以及商铺的正常施工与运营,我方向贵方(以下简称“出租方”)做出以下承诺:

1、我方参与报名前已熟知项目情况及商铺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商铺结构、水、电、气、热等工程条件等),承诺将按现状承租,中标后不得以商铺现状不满足房屋使用要求提出异议,否则相应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我方参与申请前已核实该房屋及土地的规划用途,并熟知商铺交付时出租方可提供的相关手续,我方明确知悉该情况,并自愿在此基础上继续参与报名。我方承诺,不会因商铺经营对应的行政审批无法通过为由,对租赁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提出异议。承租后若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

3、若最终承租商铺面积超过300平方米,我方承诺对本商铺的装修金额不大于100万。若超过100万,导致施工相关的行政审批无法通过或出现影响其他施工进度问题的,将由我方自行承担。

4、若成为最终承租方后因我方原因自行放弃该商铺或拒绝租赁合同的,我方将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5、若我方拟在中标商铺位置注册第三方公司营业执照的,我方承诺将事先向出租方提出承租人主体变更申请,并确保我方对所变更的第三方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经申请通过且与出租方签订换签协议后方可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否则将视为我方违法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6、若成为最终承租方,经营业态及品牌与提交响应文件(填报材料)内提供的经营方案保持一致,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更换业态及品牌,否则委托方可取消我方的承租资格,与我方解除合同。

7、待出租方通知我方中选后10个工作日内未配合签约合同的,将视为我方自愿放弃承租资格。

我公司/个人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且系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特签署本承诺书进行确认。


承诺人(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日  期:



注:

(1)《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承诺书》各一式两份。

(2)踏勘时间:公示期内,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与出租方踏勘联系人电话预约,并携带公章赴现场踏勘,踏勘后出租方和承租方盖章确认。

(3)意向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出租房屋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4)意向承租方在递交承租申请时须提交一份 《现场踏勘确认书》及《承诺书》作为报名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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