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洛阳)跨境电商综试区支持资金相关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支持资金的带动作用,加强跨境电商产业带培育,现将相关支持资金政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跨境电商运行监测企业推荐
为掌握跨境电商企业业务开展情况,拟开展洛阳市跨境电商企业运行监测。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一)申报要求
(二)申报程序
- 企业申报:有意向企业于8月20日前向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表及附件(加盖公章),一式2份。
- 县区初审:各县区商务部门初审后,于8月30日前将汇总表及企业资料报送至市商务局322室。
- 市级审核:市商务局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入选名单。入选企业需配合后续运行监测及综合评估。
(三)结果应用
定期开展运行监测,为综试区建设提供参考。后续将根据综合评估情况,对不超过30家企业给予相应支持。
二、鼓励企业提升合规水平政策兑现
(一)支持内容
对年内通过洛阳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开展9610、9710、9810、1210等业务且成效良好的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10万元支持。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600万元,实行“总量控制、分批发放、先到先得”。
(二)申报要求
- 具备进出口经营权及海关编码,已完成海关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备案;
- 从事跨境电商业务,拥有至少1家平台店铺或海外独立站;
- 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及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程序
- 企业申报:符合要求的企业在8月、9月、10月当月20日前,向县区商务部门提交申报表及附件(加盖公章),一式2份。
- 县区审核:各县区商务部门审核资质,于8月、9月、10月当月30日前将汇总表及资料报送至市商务局322室。
- 免申即享:市商务局对资质审核通过的企业,依据截至9月、10月、11月当月15日平台“海关入库”状态的订单信息进行核算,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发放支持资金。
三、鼓励跨境电商选品中心建设
(一)支持内容
根据选品中心展示区域面积、组织培训场次及人次,给予不超过30万元支持。
(二)申报要求
- 选品中心已投入使用,可接受实地考察;
- 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及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程序
- 企业申报:分8月、10月两批次申报。企业需于当月20日前向县区商务部门提交申报表及附件,一式2份。
- 县区初审:各县区商务部门初审后,于当月30日前将资料报送至市商务局322室。
- 市级复审:市商务局复审通过后,按程序拨付资金。
四、支持跨境电商标准化建设政策兑现
(一)支持内容
对作为第一起草单位参与制定跨境电商标准的单位,给予不超过5万元支持。
(二)申报要求
- 申请企业需为标准第一起草单位,标准须于2026年1月1日后正式发布;
- 标准主题与跨境电商直接相关,内容与洛阳本地跨境电商产业带紧密关联(含团体、行业、地方及国家标准);
- 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及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程序
- 企业申报:分8月、10月两批次申报。企业需于当月20日前向县区商务部门提交申报表及附件,一式2份。
- 县区初审:各县区商务部门初审后,于当月30日前将资料报送至市商务局322室。
- 市级复审:市商务局复审通过后,按程序拨付资金。
2026年8月6日
来源:洛阳市商务局
编辑:勤小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