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33号:明确二氯二氢硅商品编号申报要求
依据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37号,自2026年9月8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二氯二氢硅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保证金形式)。为规范申报流程,海关总署现就相关商品编号填报要求发布公告。
申报具体要求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申报税则号列28539090项下商品时,若涉及“二氯二氢硅”,其商品编号应统一填报为28539090.61。
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2026年9月8日起正式实施。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6年9月7日
信息来源:海关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