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重要
- 越南交通运输部拒绝批准优步越南的IT升级试点,理由是存在法律和运营方面的不一致之处。
- 竞争对手GrabCar获得类似申请批准,在越南网约车市场形成竞争优势。
- 关注优步越南是否将其服务注册为电子交易所,以明确其运营和法律地位。
越南交通运输部拒绝批准优步越南提出的为其服务进行IT升级试点的请求,理由包括缺乏其母公司授权和验证等。这表明,在全球主要城市人们使用网约车应用雇佣交通工具的公司面临监管障碍。该部表示,优步越南未满足使其在该国业务合法化的若干条件。
优步的竞争对手GrabCar提交的类似申请已获批准。
一份由该部发给公司的官方文件指出,荷兰Uber International Holding BV(Uber BV)向优步越南提供的授权不足,该公司为优步服务提供智能手机应用程序。
文件称,优步越南将自己定位为测试启动的开发者和申请人,而Uber BV在项目执行中不承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责任。
此外,优步越南初始商业认证中注册的经营范围是“管理活动”和“市场调研”,这与Uber BV授权的任何行动无关。
据该部称,如果优步越南是IT组件的开发方并希望应用它,则必须将此活动添加到其注册经营列表中。
此外,作为直接负责签署和实施项目的主体,优步越南应与其他商业运输单位合作,并向这些单位及其直接客户(司机)提供必要的合同。
该部还表示,根据国家的电子商务法,Uber移动应用程序的功能与电子交易所相同。因此,该公司需要向工贸部注册其服务。
关于优步越南使用电子合同和数据代替传统纸质合同,该部要求在批准项目之前提供更多有关内容和流程的细节和分析。
特别是,试点项目必须明确优步作为技术应用程序和交通运输服务提供商的权利和责任。这包括Uber BV授予优步越南的授权,以及解决后者运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法律问题。
该部公报称,在公司满足其中提到的所有条件之前,无法批准Uber越南的请求。此举旨在防止公司继续违反法规与车主及其他运输单位合作。
Uber寻求批准的项目正式名称为“在支持合同客运管理及应用信息技术”。
该项目旨在加强国家对基于信息技术的客运管理,并为交通领域未来的科技应用项目创造先决条件。
Uber于2014年6月进入越南,作为一家在该国没有常驻办事处的外国公司运营。该公司此前曾因避税问题及其在该国的合法性受到政府审查。
问答
问:交通部拒绝Uber越南提案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答:该部指出,缺乏Uber母公司的授权和确认、其经营范围注册不足以及未能满足服务正规化的条件。此外,他们还指出,作为电子交换的应用程序功能需要向另一部委注册。
问:为何该部认为Uber BV对Uber越南的授权不足?
答:该部表示,Uber越南自称是项目的开发者和申请人,而智能手机应用程序提供商Uber BV并无法律约束力责任。这使得该授权不足以支持拟议的试点项目。
问:Uber越南在其注册业务方面还需要采取哪些额外步骤?
答:Uber越南最初的商业认证仅列出“管理活动”和“市场调研”。如果希望开发和应用技术组件,必须将此特定活动添加到其注册业务列表中,以符合法规要求。
问:这一决定凸显了网约车应用在越南面临的更广泛的监管问题是什么?
答:该决定表明,使用网约车应用的公司在大城市面临监管障碍,因为该部明确指出Uber越南未满足使其在该国运营正规化的多项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