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代理某家居品牌上市公司收到两案二审胜诉判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胜诉判决,成功无效某公司在第20类、24类商品上抢注的商标。
该两案的难点
诉争商标申请注册已近十五年,核准注册超过五年无效期限。客户需证明其核心商标在诉争商标申请日前已构成驰名商标,并证明诉争商标注册人具有主观恶意,方可突破五年期限限制。安杰世泽律师通过系统梳理客户历年销售、广告、荣誉、认驰记录及同业竞争关系等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在一审法院撤销被诉裁定的基础上,二审法院继续采纳安杰世泽意见,认定诉争商标构成对驰名商标的摹仿,诉争商标注册人作为同地域同业经营者具有恶意,不受五年期限限制,成功实现无效。
该两案由合伙人陈志兴律师牵头负责,资深律师蓝满凤全程参与。
该两案的全面胜诉,展现了安杰世泽在复杂商标纠纷案件的顶层策略设计能力、精细化办案水准及丰富的实战经验,尤其是在驰名商标认定、打击恶意抢注及超期商标无效等疑难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安杰世泽将继续秉持严谨高效、勤勉尽责的工作风格,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团队律师简介
陈志兴 | 合伙人
知识产权、争议解决
chenzhixing@anjielaw.com
识别二维码,查阅合伙人简历。
蓝满凤 | 资深律师
知识产权、争议解决
lanmanfeng@anjielaw.com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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