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了一批行政处罚决定,其中,5家机构存在虚假设立分支机构、通过“挂证”方式虚构大量专利代理师在本机构执业等违法情形,被吊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处罚决定书显示,这5家机构存在出租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加盟方式虚假设立分支机构;未履行对分支机构的管理责任,还代为提交大量利用非法购买的企业或公民个人信息虚构申请人的专利申请;通过“挂证”方式虚构大量专利代理师在本机构执业,指派专利代理师办理相关委托事项等违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被处罚的北京鼎云升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何某,还同时实际控制北京原创佳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鼎和日升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北京佳通科创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创智果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齐茂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等专利代理机构,通过“买证”等方式开设了多家专利代理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综合考虑5家机构的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作出吊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罚,并将其中3家机构认定为失信主体。
在作出决定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保障了相关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提出听证的权利。
点击了解行政处罚决定详情: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鼎云升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研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道森智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知创宏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企创智恒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来 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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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晏 如
责 编:孙雅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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