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4日,澳大利亚贸易救济委员会正式发布第691号调查的《关键事实声明 SEF》及《初步肯定裁定 PAD》。调查初步认定,部分中国出口的铝合金门窗存在倾销及补贴情况,并对澳大利亚本地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
自2026年10月15日起,澳大利亚开始对涉案中国铝合金门窗实施临时保证金(Securities)措施,最高适用比例达到73.3%。
这意味着,相关进口商在办理进口清关时,需要考虑额外的保证金成本。
客厅落地窗
哪些铝合金门窗受到影响?
本次调查所涉及的产品为铝合金门窗产品,包括:
无论是完全组装还是部分组装的铝合金窗、铝合金门
包含窗框、门框、面板、窗扇、门扇等组件
是否带玻璃、是否为断桥结构、是否包含五金配件,均不影响认定
尺寸范围要求:
窗类产品:高度 ≤ 3.0 米,宽度 ≤ 4.0 米
门类产品:高度 ≤ 3.0 米,宽度 ≤ 7.0 米
不在范围内的产品:
-
幕墙系统(Curtain Wall)不受影响,被排除
-
但窗墙系统(Window Wall)并不等同于幕墙, 会受到影响
澳大利亚海关税号:
7610.10.00(Statistical Code 12)
餐厅推拉门
26年10月15日起,进口商需缴多少保证金?
根据官方公告TRN 2026/147,澳大利亚政府决定在调查期间实施临时保证金措施,以防止本地产业继续受到实质性损害。
1、保证金主要涉及两类可能产生的税款:
临时反倾销税(IDD)
临时反补贴税(ICD)
简单来说:目前并不是最终反倾销税已经确定,而是进口商需要按规定先缴纳保证金,等待最终调查结果。
2、不同出口商的保证金比例
注意:
24.4%并非所有普通出口商的统一适用比例
指定其他出口商(Residual Exporters) 须按照ATRC官方名单确认,未被列入该类别的其他出口商,可能适用73.3%的比例
临时反倾销保证金采用从价税法(Ad Valorem Method),临时反补贴保证金则按出口价格的一定比例计算
实际计算使用的出口价格为 Dumping Export Price(DXP),具体金额可能需要根据发票贸易条款、运费及保险费等因素调整,并非直接以CIF发票总金额乘以税率计算
阳光阅读角窗户
10月15日前装船的货是否需要缴纳保证金?
对于已经采购、装船或正在海上运输的货物,进口商最关心的问题是:货物在10月15日前已经从中国发出,但之后才抵达澳大利亚,是否仍需要提供保证金?
首先,根据本次公告,保证金措至适用于2026年10月15日或之后在澳大利亚办理进口供国内消费申报的涉案货物。
对于需要提供临时保证金的货物,进口商或清关行在办理进口申报时,需使用相应的倾销规格编号(Dumping Specification Number,DSN)及保证金编号(Security ID)。其中,Security ID由澳大利亚边境执法局(ABF)负责管理和发放。
对于2026年10月14日或之前已装船的货物,可申请使用海运在途货物专用倾销规格编号(Goods on the Water DSN)。经海关确认后,清关时无需提供 Security ID,也无需缴纳保证金。
这里最重要的是证明货物的实际装船日期:
提单上显示实际装船日期为10月14日或之前: 可作为申请 Goods on the Water的核心证明
提单仅显示预计离港日 ETD 为10月14日或之前: 需进一步确认实际装船日期, 有待海关进一步确认
厨房玻璃门
最终税率确定后,已经缴纳的保证金怎么办?
目前, 第691号调查仍处于初步裁定阶段,最终反倾销及反补贴措施尚未确定, 根据ATRC公布的调查时间表:
最终反倾销税率确定后,已提供的保证金可能出现以下三种情况:
最终税率高于目前的保证金
对于已经提供担保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保证金转化为税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先取得的保证金金额。因此,最终税率即使提高,转为正式税款的金额也不会超过原先的保证金金额,一般不需要补交差额。
最终税率低于目前的保证金
按照最终应缴纳的税款进行结算,多出来的保证金可以按规定退还或解除
最终税率与目前保证金一致
已提供的保证金将按照规定转为正式税款,不需要额外补交
卧室景观窗
写在最后
此次初步肯定裁定意味着,澳大利亚针对中国铝合金门窗的反倾销及反补贴调查,已经开始对实际进口业务产生影响。目前实施的是临时保证金措施,并非最终反倾销税已经确定。
我们将持续关注ATRC第691号调查的后续进展,并在最终裁定公布后,及时向大家更新相关政策及进口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