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携带100只大鳄龟入境被查获,属CITES附录Ⅱ物种
近日,经拱北海关技术中心鉴定,闸口海关此前查获的100只活体龟确认为大鳄龟。该物种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所列明的保护物种。
旅客神色异常引发关员警觉
9月20日18时许,内地男子陈某经拱北口岸旅检大厅“绿色通道”进境。海关关员在查验过程中发现,该男子手拎黄色购物袋,经过查验台时神情紧张,遂将其截查。
经进一步开箱查验,关员从购物袋内发现一个白色网袋,其中装有100只通体呈灰褐色、背甲凹凸不平的活体龟。后经拱北海关技术中心专业鉴定,确认上述动物均为大鳄龟。
海关提醒:严禁违规携带濒危物种入境
海关郑重提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携带活动物入境需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持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除合法持有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外,禁止携带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