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专项附加扣除您用对了吗?
岁岁重阳,情暖金秋。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家庭面临着赡养老人的责任。在上海这座超大型城市,很多家庭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双支柱结构。今天,我们就围绕“赡养老人”这个场景,梳理一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与“家有一老”相关的几项政策。
一、赡养老人:为子女“反哺”增能
这是与赡养老人最直接相关的扣除项目。根据政策,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2023年1月1日起扣除标准:
- 独生子女:每月3000元定额扣除。
- 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超过每月1500元。
温馨提示:赡养老人扣除的起算时间是老人年满60岁的当月,截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如:您家老人今年6月满60岁,那么从6月起就可以享受扣除。
二、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解决“同住”或“就近”难题
很多家庭为了照顾老人,会选择与父母同住,或者在父母住所附近购房、租房,这两类支出也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 住房贷款利息:本人或配偶购买我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 住房租金: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标准扣除。上海作为直辖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注意: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不能同时享受,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一。
三、“一老一小”兼顾:这些扣除可以叠加
对于既要赡养老人、又要抚养子女的家庭,还可以同时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2023年1月1日起,每月2000元/孩)和子女教育(每月2000元/孩)两项扣除。这些扣除项目之间互不冲突,符合条件的可以叠加享受。
常
见
问
答
非独生子女如何分摊赡养老人的扣除?
兄弟姐妹可以平均分摊、约定分摊或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我父母年满60岁,但他们在老家有退休金,我还能享受赡养老人扣除吗?
可以。赡养老人扣除与老人是否有收入无关,只要老人年满60岁,就可以按规定享受扣除。
供稿:刘天雯
制作:王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