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100问 · Q008
一项街区改造刚宣布,有人问施工噪声,有人问房租,有人担心消防通道,还有人想知道商铺能不能继续营业。
为什么看似简单的一条街,会牵出这么多不同诉求?因为城市空间从来不是只归一种人使用,也不是只有一个人能决定。
同一个地点,叠着不同的关系
房主拥有特定的不动产权利,租户依据租赁合同占有使用,商户经营要满足经营和消防等要求;行人需要安全通行,周边居民承担施工影响。
市政管线可能归不同专业单位维护,公共空间往往还有管理责任单位。一个更新方案改变了空间,也就可能同时触及这些权利、合同和公共责任。
只把参与者画成“政府、企业、居民”三个圆圈,很容易漏掉实际使用者和维护者。
能提出意见,不等于拥有同一种决定权
受影响者可以就噪声、通行、服务安排提出意见,也应该有信息和反馈的渠道。
但涉及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建、重建,或改变共有部分用途,《民法典》第278条规定了业主共同决定及相应表决条件。租户关注自身使用利益,并不意味着自动取得业主对共有事项的表决权。
规划许可、消防安全及其他行政管理事项,又必须由有权机关依法处理。业主投票不是全部许可;行政支持也不能替产权人签署私法合同。
把分歧放到一张“事项清单”里
例如一条老街的更新讨论,可以按事项分别问:
谁拥有这块空间?谁正在使用?谁承担施工成本和扰动?哪项决定要由业主共同作出?哪些事项需要专业单位核查?公共道路的责任人是谁?
然后分别留下意见、回应、决定、许可和后续责任。这样做不能保证人人满意,却能减少“每个人以为别人已经同意”的误解。
不是人越多越难办,而是不能把不同权利混在一起
2025年国家城市更新政策提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模式。这句话不意味着各方职责可以互相替代;恰恰要求在协同中明确分工。
如果一项更新只有漂亮效果图,却没有清楚的主体、授权、费用和运营安排,就算会议开得热闹,实施时也容易遇到矛盾。
城市更新真正需要协调的,不只是工程进度,还有谁有权、谁受影响、谁负责。
读者可以从自己的小区开始,先找到拟改造事项的责任主体、业主决定记录和具体意见反馈渠道。这样参与,才有真正的落点。
资料依据与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8条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有关规定: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233181.html
• 《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2025-05-02):https://www.mee.gov.cn/zcwj/zyygwj/202505/t20250516_1119546.shtml
说明:各方权限依具体产权、合同、项目类型及当地有效规范判断;本文不替代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