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格拉港务局法案通过:环境违法处罚力度显著提升
《蒙格拉港务局法案-2021》已获议会通过,将正式取代军政府时期颁布的《1976年查尔纳港务局条例》。新法案大幅强化了对破坏环境行为的惩处机制,明确依据《1995年环境保护法》追究责任。
污染行为界定与法律责任
法案规定,任何个人或船舶若向港区水域、海滩、岸线及陆地倾倒石油、类油物质、废弃物或灰烬等污染物,导致海洋生物受损或水体、环境污染,均将被依法严惩。
罚款额度提高十倍
针对污染水体、陆地和海岸的违法行为,新法案将处罚标准由现行条例规定的5万塔卡提升至最高一年监禁或50万塔卡罚款,亦可两者并罚,显著加大了对环境犯罪的威慑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