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开展专利优先审查主体备案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重庆市专利优先审查推荐按照“先备案、后申报”原则办理。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专利优先审查主体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创新主体:
根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八十五号)及重庆市专利优先审查推荐相关要求,我市专利优先审查推荐按照“先备案、后申报”原则办理。现就主体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社会组织及其他创新主体,可以作为专利优先审查主体申请备案。
二、备案渠道
拟申请专利优先审查的主体,应通过“渝快办”—“知识产权在线”应用办理主体备案。备案流程按照《重庆市专利优先审查主体备案指引》执行。
三、备案管理
备案主体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将结合主体专利质量、信用状况、专利转化运用等情况适时调整。
四、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创新主体按照《重庆市专利优先审查主体备案指引》要求,及时完成备案。
附件:重庆市专利优先审查主体备案指引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6年9月30日
(联系人:公共服务处(专利代办处)熊老师;联系电话:023-67606650)
附件:重庆市专利优先审查主体备案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