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印度中央间接税和海关委员会(CBIC)近日宣布简化邮政出口流程,全面推行报关单电子录入制度。
启用PBE自动化系统实现电子申报
根据CBIC通知,邮政主管部门将建立并维护“邮政出口报关单”(PBE)自动化系统。出口商或其授权代理人须在该系统完成注册,经身份核验后即可提交电子申报及辅助文件。系统配套推出两份专用表格:PBE III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PBR IV则用于其他一般贸易情形。
指定邮局揽收与安全转运机制
经与CBIC协商,邮政主管部门将授权特定邮局负责出口货物的受理与揽收,并与境外邮局实现联网对接。出口商完成电子申报后,需将货物移交至指定的受理邮局。
安全转运要求:出口货物必须附带由出口商出具的声明,详细列明包裹内物品、价值等信息。邮政主管部门负责确保货物从受理邮局安全转运至境外邮局,以便办理后续清关手续。
清关监管与单证留存规定
货物抵达境外邮局后,未经海关主管官员许可,严禁拆启包裹进行清关操作。海关官员可通过PBE系统在线要求出口商或代理人对文件进行澄清。待核实无误且税款缴清后,货物方可放行。
此外,出口商或其授权代理人须自提交电子申报之日起,妥善保留相关单证至少五年,以备查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