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斯顿港宣布实施“持续进口滞留费”,预计于2月1日正式生效。此举旨在保障Bayport及Barbours Cut集装箱码头流转顺畅,解决长期滞箱问题。
收费标准与责任界定
根据第15号运价表第095款及第14号运价表第093款规定,该费用按每箱每天45美元计收,自免箱期届满后第八天起算。港方明确,此项费用是在现有重箱进口滞期费基础上的额外加收,不替代原有费用。
公告强调,在结清全部码头费用前,集装箱将被暂停放行,且支付责任由货主承担。
政策背景与后续措施
休斯顿港执行董事罗杰·根特纳表示,近期需求增长导致集装箱长期滞留成为难题。今年10月,港口委员会已批准新的滞留费方案以缩短停留时间,并同步获批一项针对超额进口滞留的高额费用机制。
根特纳指出,推出补充措施旨在优化码头空间利用,确保货物及时运抵本地市场。关于高额费用机制,目前暂不实施;若未来启动,将在发布30天公开通知后生效,有效期至少6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