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GTG·资讯 | 韩国KC 62133-2修订草案解读:充电宝拟增KC 62368-1管控

GTG·资讯 | 韩国KC 62133-2修订草案解读:充电宝拟增KC 62368-1管控 储能检测
2026-10-16
2
导读:2026年8月,韩国国家技术标准院(KATS)就KC 62133-2《便携式密封二次锂电芯和电池安全要求》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WTO发布通报(G/TBT/N/KOR/1378)。

2026年8月,韩国国家技术标准院(KATS)就KC 62133-2《便携式密封二次锂电芯和电池安全要求》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拟将适用范围重构为“便携式设备”,并针对充电宝等产品新增整机安全标准要求。本文梳理关键变动及出口合规建议。

实施时间节点

◉ 意见征求期:公告发布于2026年8月26日,截止至2026年9月16日。
◉ 暂定实行: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 宽限期:6个月。
◉ 强制实行:2027年7月起强制执行。
(注:具体细则以官方最终发布为准。)

核心标准变化

本次修订以IEC 62133-2为基础,结合韩国本土需求进行了以下安全升级:

1 新增内部短路测试:对电芯增加强制内部短路测试要求(仅电芯)。
2 完善过充测试:针对升压充电产品(如充电宝)补充电压条件规定。
3 调整外部短路:修改外部短路测试的单故障模拟要求。
4 充电宝“双标”严管:明确充电宝需额外符合KC 62368-1标准。(已获证产品可能需申请变更)
5 强化标识与包装:电池须标注储存、废弃及充电建议;纽扣电池加贴吞咽警告;包装需满足吞咽量规尺寸限制;必须包含韩文安全警告和充电指引。

适用范围调整

◉ 纳入管理范围:
分类统一为“便携式设备”,即重量不超过18千克的设备。涵盖:落地扇、扫地机器人、氛围灯、充电宝、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电动工具、遥控车,以及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的电动自行车等个人移动装置。

◉ 豁免范围:
容量超过500Wh的电池,以及无人机、汽车等由其他法规管理的产品除外。

◉ 同步评估要求:
涉及充电宝的企业,需同步评估是否符合KC 62368-1标准。

企业合规建议

1 开展产品自查:重点验证电芯内部短路、过充及外部短路等项目是否满足新判定准则。
2 同步评估双标准:充电宝类产品需同时满足KC 62133-2与KC 62368-1要求。
3 更新产品设计:提前更新产品标识、说明书及包装设计,确保包含完整的韩文安全警告和充电指引。
4 预留认证时间:密切关注标准最终发布及过渡期安排,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检测认证,避免出口受阻。

常见问答

Q: KC 62368-1 是否只针对充电宝?
A: 本次修订主要新增强制要求针对充电宝品类;其他IT/AV类产品原本即执行KC 62368-1,此次核心增量在于移动电源。
Q: 目前出货韩国充电宝,是否需立即执行双标?
A: 目前处于行政预告征求意见阶段,尚未正式生效。但鉴于KATS后续将强制执行,建议出口企业提前规划,避免长期沿用旧的单电池报告方案。
Q: CB报告能否转KC以减少重复测试?
A: 可以。满足对应版本IEC标准的CB报告可用于转KC证书。需注意覆盖范围:电池CB对应KC 62133-2,整机CB (IEC 62368-1) 对应KC 62368-1,两份CB需分开评估。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储能检测
各类跨境出海行业相关资讯
内容 177
粉丝 0
储能检测 各类跨境出海行业相关资讯
总阅读9.0k
粉丝0
内容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