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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就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公开征求意见
10月16日,商务部、科技部发布2026年第48号公告,拟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增列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光伏等领域部分技术,并对相关技术出口实施临时登记管理。
公告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此次修订旨在完善技术出口管理体系。公众可在2026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期间,就新增技术范围、指标、管控政策及便利措施等提出意见。
涉及三大领域40项技术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涵盖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光伏三个重点领域的40项技术:
- 人工智能领域(23项):包括大模型、智能体、算力集群及信息处理相关技术。已通过开源、发表学术论文等方式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不纳入管理范围。
- 生物医药领域(5项):涉及细胞和基因治疗、小核酸药、病原微生物相关技术。对不涉及所有权转让的对外授权模式,适用自动许可等便利措施。
- 光伏领域(12项):包括多晶硅制造、硅片制造、电池制造相关技术。管理范围同时包含承载上述技术的关键和核心设备。
实施出口前临时登记管理
在《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正式修订并实施前,相关部门对相关技术出口实行临时登记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 登记时限与平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目录正式实施之日止,技术出口经营者须在出口附件所列技术前,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https://ecomp.mofcom.gov.cn)进行登记。已经开始但尚未完成的出口也在登记范围内。
2. 需登记的情形:
- 向境外转让技术所有权(如知识产权转让);
- 境内技术授权境外使用(如知识产权授权使用);
- 境内技术的所有权人或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境外主体;
- 商务部以通知等形式明确要求登记的其他情形。
综合整理/木言
编辑/覃达
审核/徐新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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