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对中国铝制门窗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
2026年10月14日,澳大利亚贸易救济委员会发布第2026/147号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制门窗(Aluminium Windows and Door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决定自2026年10月15日起,以保证金形式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本案主要涉及澳大利亚海关编码7610.10.00.12项下的产品。
各出口商税率详情
具体税率裁定如下:
- 深圳市中盈建科控股有限公司(Altop Facade Co., Ltd):临时反倾销税率0%,临时反补贴税率0%;
- 佛山市澳美家门窗有限公司(Foshan AMJ Windows and Doors Co., Ltd):临时反倾销税率5.3%,临时反补贴税率0%;
- 广东科腾新材科技有限公司(Guangdong Kete Facadetech Co., Ltd):临时反倾销税率12.1%,临时反补贴税率0%;
- 中山市博路德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Broad Windows and Doors and Curtain Wall System Co., Ltd.)及其他应诉出口商:临时反倾销税率24.4%,临时反补贴税率0%;
- 广东省远江幕墙有限公司(Yuanjiang Facade Co Ltd):临时反倾销税率34.8%,临时反补贴税率0%;
- 珠海翼鹏科技有限公司(Zhuhai Yipeng Technology Co., Ltd):临时反倾销税率51.6%,临时反补贴税率0%;
- 不合作及所有其他出口商:临时反倾销税率70.4%,临时反补贴税率2.9%。
案件背景回顾
2025年11月25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115号公告,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Ventora Group Pty Ltd和行业协会Australian Glass and Window Association的申请,正式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制门窗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