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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6年临港新片区促进国际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6年临港新片区促进国际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全球跨境技术贸易中心
202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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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组织机构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集聚发展,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国际组织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现就开展2026年度临港新片区促进国际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通知适用于登记注册地、实际运营地和财税户管地均在临港新片区,并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权威性、引领性,对临港新片区产业和城市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国际组织,包括区域性国际间政府组织、国际非政府组织总部、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涉外民办非企业单位、国际知名专业研究机构等。


依法在临港新片区开展实际运营活动,有利于临港新片区参与国际经济治理的国际组织,参照适用有关规定。


二、申报范围


(一)落户奖励

经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评审认定,给予新引进的国际组织机构落户奖励。


(二)举办活动补贴

支持引进的国际组织在临港新片区举办论坛、峰会等活动。对经主管部门和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事先审核同意的活动,综合考虑其影响力和贡献度,经评审认定,按实际支出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三)融入发展奖励

对组织临港新片区内企业、机构共同参与或主导国际行业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国际知名刊物出版的国际组织,经管委会审核认定,给予奖励。


(四)其他申报事项

申请机构设立便利、人才保障、跨境资金结算、信息快捷联通政策和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的,参照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相关政策执行。


(五)起止时间

以上计算起止时间为2026年1月至2026年10月。


三、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一)申请机构落户奖励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2026年度国际组织机构专项发展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 *组织机构资质证明文件;登记机关为国家民政部或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组织,提交登记机关核准签发的登记证书;登记机关为上海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提交《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证书》;

3. *申请单位出具的首席代表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 *项目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 组织机构及团队简介;

6. 缴纳社保证明文件

7. 组织机构运营计划书(含明确的活动举办数量和规格、员工人数、业务发展计划等内容);

8.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提供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9. 税务机关出具的机构纳税证明;

10. *租赁办公用房的提供租赁合同;

11. *含人员和设备的现场工作照片;

12. *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

13.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举办活动奖励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2026年度国际组织机构专项发展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 *组织机构资质证明文件;登记机关为国家民政部或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组织,提交登记机关核准签发的登记证书;登记机关为上海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提交《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证书》;

3. 组织机构及团队简介;

4. *活动预算与实际支出明细表(见附件3),以及对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付款会计凭证等);

5. *举办活动的影响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媒体报道、宣传等);

6.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提供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7. *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

8.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融入发展奖励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2026年度国际组织机构专项发展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 *组织机构资质证明文件;登记机关为国家民政部或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组织,提交登记机关核准签发的登记证书;登记机关为上海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提交《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证书》;

3. 组织机构及团队简介;

4.*组织临港新片区内企业、机构共同参与或主导国际行业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国际知名刊物出版的证明材料;

5.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提供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 *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

7.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至2026年10月30日。


(二)申报途径:线上提出申请或线下提交书面材料。


线上申请:打开“一网通办”网址--切换“部门、区、管委会”至“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线上服务--办事汇“临港新片区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系统”--法人登录--政策大厅--搜索“促进国际组织发展若干政策”--扶持申报。上传文件格式为PDF。


线下提交:纸质版材料提交至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制度创新和风险防范处,地址:环湖西三路880号A540。纸质版材料需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一式两份。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且附目录,装订成册,封面法人签字(签章)、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三)联系方式:

陈老师 68282504(政策咨询)

郑老师 60336595(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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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临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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