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语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近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推荐第一批基层病种,包括DRG基层病组31个、DIP基层病种127个,供地方参考使用。
这标志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同病同付”将成为引导常见病、多发病下沉基层的重要杠杆。
核心机制是“同病同付”
基层病种,是指适宜在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收治,且诊疗技术成熟的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慢性病病种。
从病种结构看,31个DRG基层病种中,内科病种27个、手术操作病种4个。
内科病种覆盖高血压、糖尿病、呼吸系统感染、颈腰背疾病、冠心病等基层日常诊疗中最常面对的疾病;
手术操作病种选取阑尾切除术、腹股沟疝手术、肛周手术、骨科固定装置去除术等技术成熟的一二级手术。
DIP方面,127个病种中内科病种97个、手术操作类30个,覆盖呼吸、消化、循环、泌尿、骨骼肌肉等多个系统的常见疾病。
基层病种的核心机制是“同病同付”。在同一统筹地区内,原则上医保部门对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收治的纳入基层病种范围的病例,按照同一支付标准结算。
过去,同一病种在不同等级医院医保支付标准不同,医院等级越高,支付标准越高,这种“等级系数”客观上鼓励患者向高等级医院集中。实行“同病同付”后,无论患者在三级医院还是乡镇卫生院治疗纳入基层病种范围的疾病,医保给医院的支付标准统一。
需要明确的是,“同病同付”统一的是医保基金对医疗机构的支付标准,而非患者的就医费用。
对患者而言,无论是就诊医疗机构的选择自由度,还是在不同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费用和支付的费用,都没有变化。患者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医,仍按照现行待遇政策享受差别化医保报销比例和起付线。与高级别医疗机构相比,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更加方便,报销比例也更高。
对基层医生有何影响?
■ 影响一:临床能力要求提升——从“看得了”到“看得好、管得住”
“同病同付”带来患者下沉,基层医生接诊的病种会更丰富、病情会更复杂。
过去基层医生可能更多处理的是普通感冒、轻度高血压、常规慢病随访,重症和复杂病例都往上转。现在患者因为报销和便利选择基层,基层医生需要独立处理更多病种的规范化诊疗,包括158个基层病种涉及的呼吸、消化、循环、泌尿、骨骼肌肉等多个系统。
这对基层医生的知识储备和临床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换句话说,基层医生需要从“全科+常见病”的定位,向“全科+规范化专病管理”升级。培训和学习的压力会明显增大。
■ 影响二:工作模式转变——从“被动接诊”到“主动管理+成本意识”
按病种付费和“同病同付”会改变基层医生的工作模式。
过去基层医生的工作逻辑是:患者来了,诊断、开药、治疗,结束。现在多了一层考量:这个病种的支付标准是多少,我的诊疗方案会不会超支,住院天数是不是合理,有没有不必要的检查和用药。
这不是让医生“算计着看病”,而是要求医生在规范诊疗的前提下,有成本意识和效率意识。该做的检查必须做(避免漏诊误诊),但不能过度检查;该用的药必须用(保证疗效),但不能滥用;该住院的要住院,但不能无意义地延长住院日。
同时,基层医生还要承担更多的“主动管理”职责:
这些工作过去也在做,但“同病同付”之后,它们和机构的收入、医生的绩效更直接地挂钩了。管理得好,患者少住院、少生病,机构有结余,医生有激励;管理不好,患者反复住院、并发症多,机构超支,医生也受影响。
■ 影响三:职业发展空间打开——基层医生也能成为“专病专家”
这是一个容易被忽略但非常重要的影响。
过去基层医生的职业发展路径相对狭窄:要么走全科路线,要么往上级医院考。在基层看常见病,很难形成专业特色和个人品牌。
“同病同付”之后,基层机构会主动发展特色科室和专病能力(这和之前国家卫健委推动的基层特色科室建设政策方向一致)。158个病种覆盖多个系统,基层机构可以根据自身基础和区域需求,选择几个病种重点发展,打造专病特色。
对基层医生来说,这意味着可以在某个专病领域深耕,成为辖区内小有名气的“专病专家”。比如有的基层医生擅长糖尿病管理,有的擅长颈肩腰腿痛的保守治疗,有的能做常规普外科手术。这些专病能力不仅能带来更多患者,也能提升医生的职业成就感和收入水平。
同时,患者下沉后基层医生的临床实践机会增多,“见得多了、练得多了”,能力提升也会更快。这是一个正向循环:患者多→实践多→能力强→患者更多。
对基层医疗机构有何影响?
对基层医疗机构而言,“同病同付”既带来了合理的医保收益,也增强了收治常见病的积极性。
■ 经济激励显著增强
过去长期存在“同病不同价”现象,一、二级手术和常规诊疗等项目,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价差在10%—15%;部分操作复杂的手术,差距扩大至30%—40%。这种逆向激励导致基层和二级医院面对同一病种“做得越多、单价越低”,长期压制了基层收治常见病的积极性。
“同病同付”实施后,基层收治同一病种的医保支付标准将大幅提升,诊疗收益得到保障。同时配套结余留用机制,让基层能够通过规范诊疗、控制成本获得合理结余,形成“看得多、留得多、挣得多”的正向激励。
■ 病源吸引力增强。
先行地区的数据已经验证了政策效果。保定市某乡镇卫生院2025年全年收治住院病例724例,其中基层病种302例;2026年上半年收治住院病例596例,其中基层病种293例,收治病例数量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哈尔滨市推行“同病同付”后,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结算215.18万人次,较上年同期增加14.67万人次。
■ 功能定位更加清晰。
“同病同付”以支付方式为指挥棒,倒逼各级医疗机构回归功能定位。三级医院将更多聚焦疑难危重症诊治和科技创新,基层医疗机构则专注常见病诊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动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
与此同时,基层面临的挑战同样突出。
“同病同付”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创新,本质上是通过支付杠杆引导医疗资源配置、优化就医格局。政策最终成效,取决于基层服务能力的实际提升和患者信任的逐步建立。
未来,随着基层病种动态调整机制的完善,以及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深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有望真正成为群众健康的“守门人”,让“家门口看好病”的愿景照进现实。
来 源 /现代医院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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