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企业事务部(MCA)发布官方备忘录明确,在《破产与破产法典》框架下,欠付邦政府及其海事委员会的款项将与经营性债权人享有同等清偿待遇。此项澄清旨在回应卡纳塔克邦海事委员会(KMB)关于造船企业、土地出租方及运营商清算时优先结清港口规费的诉求。
港口规费被认定为经营性债务
KMB向中央政府提交的函件指出,印度破产与破产局(IBBI)此前核定债权时未纳入未结清港口规费,导致土地及泊位空间闲置废弃、资产贬值,管理机构蒙受损失。该议题已在沿海邦发展委员会会议上提出。
严格执行瀑布式清偿机制
针对上述关切,MCA依据《破产与破产法典》第5条第21款规定,确认港口规费属于“经营性债务”。同时强调,相关实体欠款偿付将严格遵循该法典第53条规定的瀑布式清偿机制执行,并要求清算管理人及时缴纳费用并在终止时腾退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