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常谈到 Web 3.0 和 元宇宙,以及由此产生的两种现实——“真实”与虚拟——的分裂,仿佛这是一件新事物,而事实上,物理现实与数字现实早已共存。 物理现实与数字现实早已共存。
平行世界:metaverso与la realidad
自互联网出现以来,尤其是电子商务兴起后,品牌已经多元化了其渠道和运营模式,在物理领域和数字领域都进行了应用。早在当时,企业就必须适应这种强加的新现实。
但总体而言,尽管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颁布了越来越适应的新法律文本 越来越适应的新法律文本,但在数字世界到来之前就已存在的法规仍被应用于出现的新情况。可以观察到明显的演变在于判例法标准的确定和解释。 可以观察到明显的演变在于判例法标准的确定和解释。
我们已经看到,时尚、gaming和娱乐行业的主要企业(如Balenciaga、Louis Vuitton、Nike、Fortnite等)率先在metaverso中创建自己的体验,并引入prácticas legales以明确覆盖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领域的虚拟环境中的新用途,旨在同等程度地追求更高的seguridad jurídica 和reputación y posicionamiento de marca。
如何将品牌适应元宇宙:耐克案例
大型品牌为适应新环境而采取的首批acciones包括:
1. 注册适应于新的虚拟环境中使用的商标。例如 Nike Innovate C.V.申请的欧盟商标第18,605,923号“NIKELAND”(目前仍在注册程序中),涵盖以下类别:
第9类:
- 可下载的虚拟商品,即用于在线和在线虚拟世界的鞋类、服装、帽子、眼镜、包袋、运动包、背包、运动装备、艺术品、玩具及配件的软件程序
- 可下载的软件程序,用于通过全球计算机网络以及通过各种无线网络和电子设备进行交互式游戏
- 可下载的软件,用于参与社交媒体并与在线社区互动
- 可下载的软件,用于访问和传输多媒体娱乐内容
- 可下载的软件,用于提供对在线虚拟环境的访问
- 可下载的计算机软件,用于创建、制作和修改数字动画和非动画设计、角色、头像、数字叠加层以及皮肤,以便在在线环境、在线虚拟环境和扩展现实(XR)虚拟环境中访问和使用。
第25类:
- 鞋类
- 服装,即毛衣、裤子、短裤、T恤衫、衬衫、卫衣、连帽衫、运动裤、背心、无袖T恤、运动套装、夹克、防风衣、大衣、内衣、腰带、运动胸罩、袜子、护腕、头带、帽子、棒球帽、遮阳帽、吸汗带、套头衫、裙子、连衣裙、围巾、手套;运动服,具体而言为运动制服
- 运动紧身裤
- 运动袖套
- 运动用服装
- 采用近场通信(NFC)技术的鞋类和服装。
第35类:
- 与虚拟现实游戏服务相关的在线市场服务。
第41类:
- 娱乐服务,即在线提供不可下载的虚拟鞋类、服装、帽子、眼镜、包袋、运动包、背包、体育器材、艺术品、玩具、数字动画及非动画配饰、设计、角色、用于虚拟环境的化身、数字叠加层和皮肤
- 通过全球计算机网络以及多种无线网络和电子设备在线提供的虚拟现实服务和互动游戏
- 娱乐服务,即提供不可下载的在线游戏软件和在线视频游戏
- 娱乐服务,即提供虚拟环境,使用户能够以娱乐、休闲或消遣为目的进行互动
- 娱乐服务,即提供在线环境以传输娱乐内容和直播娱乐活动
- 组织、安排和主持虚拟表演及社交娱乐活动的自然娱乐服务。
第42类:
- 不可下载的计算机软件,用于创建、制作和修改数字动画及非动画设计和角色、虚拟形象、数字叠加层以及皮肤,以便在在线环境、在线虚拟环境和扩展现实虚拟环境中访问和使用。
2. 监控其商标可能被第三方未经授权在适用于这些新用途的适当类别中注册的情况, 以第三方的名义 2. 监控其商标是否被未经授权地以第三方名义在适用于这些新用途的适当类别中注册。 在适用于这些新用途的类别中 2. 监控其商标在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名下于适用于这些新用途的类别中的潜在注册。
3. 审查并酌情更新关于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的contratos de cesión o licencia合同,以便根据每种情况下的需要决定转让或保留某些类型和渠道的开发权;分析先前签署的合同是否预见了其产品或服务可能数字化或转换为“NFT”的情况。
从哪里开始
毫无疑问,尽管 元宇宙带来的法律环境充满不确定性且疑问重重,那些渴望在被称为虚拟现实的那段平行生活中占据一席之地的企业,必须着手审查其品牌,分析可见的风险,并根据各自品牌和设计组合的具体情况,确定每个案例中要实施的行动计划。
而那些尚未敢于迈出这一步进入另一现实的企业,也应对其设计组合、版权和品牌进行相应审查,更新与之相关的尼斯分类,并评估是否希望采取某些预防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