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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5日,证监会发布实施《关于简化办理已故投资者小额遗产继承程序的通知》,新规实施后,办理5万元以内的小额遗产继承业务不再要求进行公证,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凭借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基础材料直接办理。
过去,证券基金行业办理已故投资者遗产继承时,通常需要继承人提交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随着经济发展,继承人为了继承价值不高的小额遗产,需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办理公证,费时费力还要支付公证费用,成本收益严重不匹配。
新规的核心是“小额”,其界定标准有两点:
1.同一券商账户总和不超过5万
已故投资者在同一证券公司开立的账户项下的全部净资产(包括证券、资金、公募基金等资管产品)合计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含未结利息)。
2.同一基金管理产品不超过5万
持有的由同一公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公募基金等资管产品,或在同一基金销售机构开立的账户项下的公募基金等资管产品不超过5万元。
新规亮点
1.如果存在多个账户,只要各账户净资产均不超过5万元,即使账户总额在5万元以上,同样可以适用小额遗产继承,无需提交公证材料。
申请人范围
新规对申请人范围有明确规定:直系亲属和遗嘱指定人
1.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这些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可直接申请。
2.公证遗嘱指定人: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也可适用简化程序。
注意:已故投资者和申请人均应为境内自然人,境外个人的遗产继承不适用本通知简化程序。
申请资料清单
办理小额遗产继承,申请人只需准备四类基础材料:
1.死亡证明
2.关系证明或遗嘱
☞申请人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提供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的:提供已故投资者的公证遗嘱
3.身份证明: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承诺书:申请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见文末附件)
无需再提交: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
根据资产类型不同,办理地点有所区别:
1.证券账户继承:前往已故投资者开户证券公司的营业场所进行现场办理。
2.基金产品继承:按照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的要求办理。
取得遗产方式
携带材料到指定地点后,根据不同情况,操作简便灵活。
1.直接变现:证券公司将按照申请人要求重置已故投资者的账户交易密码,由申请人卖出或赎回账户资产后直接继承资金。
2.证券过户:因证券停牌、金融产品未到期等客观原因无法卖出的、无法赎回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
3.基金产品过户:对于公募基金等资管产品,申请人可向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申请办理非交易过户。
新规虽简化流程,但仍有几点需要特别注意:
1.遗产分割自行协商
申请人应当与其他继承人自行协商完成小额遗产分割,不得因该继承事项再次申请办理非交易过户。
2.机构有权拒绝的情形
✖ 已故投资者账户因司法冻结等原因受限;
✖ 继承人之间存在遗产分配纠纷;
3.冒领后果严重
证监会此次推出的便民措施,按照普惠金融理念,简化了小额继承业务办理流程、节省了公证的费用,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减轻了继承人负担。少一道繁琐程序,多一份人性关怀,让民众切实感受到金融服务的温度。
附件:承诺书参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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