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香港药牌的商家请注意,以下几点直接关系到你的经营资质,务必高度重视——稍有不慎可能导致药牌吊销,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两年监禁。
第一,药品牌照获批后,切勿随意更改商业登记证(BR)地址及公司注册地址。这两个地址必须与药牌登记的仓库地址完全一致。尤其要提醒你的秘书公司:部分企业在年度审核时,秘书公司可能因不了解药牌主体身份,擅自将地址变更为秘书公司地址,这种情况卫生署明确禁止,严重时会直接吊销牌照。
第二,香港地址后缀"NT"必须完整保留,且不要用持牌主体办理进出口证。由于多数药牌负责人为香港居民,若持牌人并非公司全职聘用人员,使用药牌办理进出口证存在合规风险。
第三,公司名称或董事发生变更后,须在变更完成后30天内向卫生署提交备案材料。
第四,商业登记证(BR)年审后,需立即将最新BR文件及周年申报表提交给持牌维护商,并将BR原件存放于药牌指定仓库。
特别提醒:针对近年内地自然人注册香港药牌数量激增的情况,卫生署新规明确要求:西药牌获批后1年内,主体公司不得变更董事及股东。
以上注意事项请各位商家务必牢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