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模型训练和/或输出层面对受保护歌词的“记忆与再现”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与向公众提供,未经权利人许可即属侵权。涉案作品覆盖9 首德语流行歌曲(报道提及《Atemlos》《Männer》等)。
救济类型:裁判要点包含禁止令(禁令)+ 信息披露 + 损害赔偿/许可费等(人格权误署请求被驳回)。
程序状态与效力:为德国一审判决,可上诉。
2、裁判依据(德国/欧盟)
歌词属于文学作品,受德国《著作权法》保护;复制权、向公众提供权受严格控制。
(背景法)欧盟 2019/790 号“数字单一市场版权指令”(CDSM)建立文本与数据挖掘(TDM)例外,但商业 TDM 受“权利人可选择性退出(opt-out)”限制;权利人声明“保留权利”后,AI 训练不得在未授权下使用相关作品。
法律分析:OpenAI 主张用户提示才导致输出,运营者不应就输出负责;法院未采纳。理由在于平台控制训练与模型参数并具备过滤能力。
评论:法院把焦点放在模型可输出受保护歌词的能力本身,运营者即负主要法律义务。因此,可以认为法院拒绝“用户负责论”,强化了平台的合规责任与过滤义务
法律分析:就“错误归属经修改歌词导致人格权受侵害”的主张,该院未支持。说明在德国人格权/著作人格权路径下,须更严格的事实构成与因果。
评论:该项请求被驳回,提示后续诉讼在人格权角度需要更完备的证据链
四、直接法律后果
1、禁令与付费义务:对在德国提供服务的模型运营者形成立即合规压力:应对歌词等高敏感文本采取许可/屏蔽/过滤措施,承担损害赔偿与信息披露义务。个人认为相关企业将以此作为许可谈判与收费的“锚点案例”。
2、外溢效应至欧盟:与 CDSM TDM opt-out、AI Act的训练数据透明/权利保留机制相互呼应,或促使更多权利人发布 opt-out 声明并追索许可费。该案将会欧洲 AI 版权监管路径的重要先例。
3、诉讼版图演化:与美国音乐出版商诉 Anthropic(歌词案)互为观照——德国已出现实体认定,美国则仍处诉讼推进/抗辩(含公平使用)阶段。
1、政策轨迹:英国政府最初尝试推动行业版“版权×AI 实务准则”,但2024年2月宣告谈判破裂/取消;随后在2024年12月 起再度就TDM 例外与训练透明发起咨询,尚无强制许可机制立法落地。
2、行业自律与登记:英国 PRS for Music 发布AI 与歌词登记/标注政策(AI 生成元素需标识),强调权利识别与收益分配前置化,但不等同于授权训练。
3、总体评估:英国当前更偏向软法/协商与透明化,尚未形成类似德国本案这样就“训练未经许可=侵权”的明确司法规则。
(二)美国(US)
1、司法态势:
(1)媒体/作者类:NYT 等对 OpenAI/Microsoft 的版权诉讼整并至纽约南区,法院允许多项主张进入实体阶段(公平使用抗辩待裁)。
(2)音乐歌词类:音乐出版商诉 Anthropic(田纳西联邦法院)的多项主张驳回撤销动议,歌词复制/分发与二次侵权理论继续推进;仍处诉讼期(无终局判决)。
2、政策研究:美国版权局 2025《生成式 AI 训练报告(预发表稿)》:承认训练许可要求可能对创新成本有重大影响,但同样承认权利人利益与透明的政策必要性;尚未给出“训练即侵权/豁免”的一刀切结论。
3、总体评估:美国仍在案件驱动+机构研究阶段,公平使用(fair use)与合理性框架举足轻重,尚无全国性规则认定“未经许可训练=当然侵权”。与德国本案形成清晰对比。
(三)对比结论:
1、德国/欧盟:在CDSM TDM 可退出机制 + AI Act 透明/权利保障背景下,法院更易认定训练与可再现输出构成侵权,并导向禁令+许可费逻辑。
2、英国:政策摇摆与协商为主,尚无强制许可/明文判例。
3、美国:诉讼推进+公平使用争议未决,区域性与案件事实差异显著,暂不具有统一否定或肯定训练许可的判决。
1、数据治理:审计/清洗训练集,对歌词/诗歌/文学作品等高敏感文本采取授权优先与权利人 opt-out 清单尊重;保留获取与使用链路证据(日志/来源/抓取合规)。
2、输出控制:建立歌词等敏感文本的大段输出拦截与高相似度比对;必要时在德国/欧盟区域差异化部署与过滤。
3、许可与计费:与集体管理组织(GEMA/PRS 等)或出版商谈判训练/推理期双重许可与报告披露机制。
4、合同条款:强化第三方权利担保/免责、上游内容来源合规与用户端输出再利用限制。
5、争议准备:在美英管辖区保留公平使用/安全港类抗辩证据,同时准备欧盟/德国环境下的禁令应对与许可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