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则载体:以轻型车 CO₂ 绩效标准为核心
该议题通常落在欧盟轻型车 CO₂ 排放绩效标准体系之下(以 Regulation (EU) 2019/631 为基础框架,并经后续修订构成 2030/2035 的目标体系)。
施吉龙律师评析:从合规设计看,本次方案的关键不在“政治口号”,而在于:如何把“10%补偿”写入可执行的计算与核查规则(核算边界、额外性、避免双重计算、第三方认证/审计、违规罚则)。这些将决定该方案在司法审查与执法层面的可持续性。
2、程序路径:委员会提案并非立即生效
欧盟委员会提出方案后,仍需欧洲议会与理事会在普通立法程序框架内协商与表决;条款可能被进一步收紧或放宽。
路透与多家媒体均强调:该方案是在德国、意大利等成员国及汽车产业压力背景下形成,后续审议将成为“产业竞争力—气候雄心”再平衡的核心战场。
1、 2035:100% → 90%(尾气减排目标的“硬约束”调整)
欧盟委员会方案将 2035 年目标由“100%尾气减排(零排放)”调整为“90%尾气减排”。(相对基准年口径在媒体报道中多指 2021)。
欧洲汽车制造商协会ACEA 公开表态支持“更务实、更灵活”的路径安排,核心诉求指向“在需求、基础设施与成本压力下避免政策断崖”。
2、10%补偿:低碳钢(EU制造)+ e-fuels/biofuels
方案明确:2035 年起剩余 10%需通过欧盟制造低碳钢或e-fuels、生物燃料等抵消。
施吉龙律师评析:“以材料/燃料减排抵扣车队尾气目标”的设计,在法律上容易引出三类争点:
(1)核算方法(LCA 边界、系统扩展、可追溯性);
(2)合规证明(证书、审计、链上/链下数据一致性);
(3)监管一致性(与 ETS2、能源税制、燃料可持续性规则等的衔接)。目前委员会页面给出方向性表述,但细则仍将决定合规成本与可诉风险。
而“Made in the Union 低碳钢”表述强化本地制造导向,可能与欧盟更广泛的产业竞争力工具形成政策组合(对供应链布局与本地化采购策略具有外溢影响)。
3、对车型结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增程/轻混/内燃机汽车ICE 或获制度空间
多家权威媒体解读认为,这一机制将使PHEV、增程、轻混乃至部分内燃机车型在 2035 后仍可能继续销售(规模取决于后续计算与上限机制)。
四、整体影响评估
1、合规与监管
(1)合规结构更复杂:从单一“尾气目标”扩展为“尾气 + 材料/燃料抵扣”的混合机制,将提升数据治理、认证与审计需求。
(2)争议集中于 10%抵扣的真实减排:一旦抵扣被认为缺乏额外性或存在双重计算,后续在政治审议与司法争议中都可能成为焦点。
2、市场与产业
(1)短期:对传统车企与供应链提供缓冲,有利于多路线并行。
(2)中长期:政策“电动化不可逆”信号可能被削弱,投资者或将重新评估电池、充电网络与纯电平台的回报周期。媒体已出现“投资确定性受损”的担忧表达。
3、贸易与产业政策外溢
“欧盟制造低碳钢”与对“欧盟制造清洁车辆”的政策导向可能影响外资 OEM 与零部件企业在欧盟的本地化策略。
(一)中国整车企业(出口或在欧销售)
1、影响分析
(1)短期竞争格局变化
欧系 OEM 可继续销售一定比例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ICE,有助于稳住其现金流与渠道;
中企以纯电动汽车BEV单一技术优势“快速替代”的路径,竞争压力上升。
(2)中长期结构性优势仍在,但条件更高
若欧盟最终允许 10% 通过补偿抵扣,则纯 BEV 不再是唯一合规答案;
中企需面对“技术优势 → 制度博弈 → 本地合规能力”的升级挑战。
2、关键风险
(1)合规复杂性风险:
若车辆涉及 e-fuels、材料抵扣、生命周期核算,中企需建立欧盟认可的合规体系;
(2)本地化压力上升:
欧盟更倾向于“EU-made clean vehicles”,可能通过补贴、公共采购、抵扣资格形成事实壁垒。
(二)中国动力电池与核心零部件企业
1、影响分析
(1)电动化节奏不再线性,但不可逆
2030 目标仍在,BEV 仍是主流;但投资节奏可能更谨慎,客户(欧系 OEM)可能延长混动平台生命周期。
(2)合规能力成为竞争要素
电池碳足迹、回收率、材料来源、LCA数据,将直接影响 OEM 的整车合规能力;而“价格 + 性能”不再足够。
2. 关键风险
CBAM / 电池法规 / 低碳材料规则叠加效应。若未来将“低碳钢/材料”与整车 CO₂ 抵扣挂钩,→ 未能提供欧盟认可碳数据的中企,将被系统性排除。
(三)中国材料企业(钢铁、铝、化工、复合材料)
1、影响分析
低碳钢被正式纳入“合规抵扣工具箱”。这是极其重要的信号:材料端被“嵌入”汽车减排规则;但前提是:“Made in the Union”。
2、关键风险
双重壁垒:一重是碳强度与核算方法;二重是产地/本地制造要求;即便技术上达标,也可能因“非 EU 制造”被排除在抵扣机制之外。
(四)中国合成燃料 / 生物燃料 / 氢能相关企业
1、影响分析
e-fuels / biofuels 被制度性承认。这是欧盟在 2035 议题中对非电路线的“合法化”;对具备技术积累的中企是潜在机会。
2. 关键风险
极高的合规与认证门槛:
可持续性、额外性、来源、用途、双重计算;
极可能要求欧盟认证机构 + 欧盟本地生产或绑定。
六、后续跟踪要点
1、立法文本与核算方法学:重点锁定 10%抵扣的定义、核算边界、证据链与审计要求。
2、是否设置“非零排放销量上限/类别限制”:例如是否按车企平均、是否限定仅 PHEV/REX、是否对纯 ICE 设置更严苛条件。
3、成员国与议会修订方向:留意环保派推动收紧与汽车大国推动进一步放宽的拉锯。
4、企业应对:建议提前建设“可核查减排资产”能力(材料溯源、燃料证书、LCA 数据与第三方认证接口),以降低未来合规与诉讼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