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已批准最终规则,对进口的受监管消费品实施合规证书信息的电子申报(eFiling)。大多数进口消费品的要求将于 2026 年 7 月 8 日 生效,对外贸易区(FTZ)相关要求将于 2027 年 1 月 8 日 生效。本文整理了eFiling常见的问题,供进口商、报关行及贸易伙伴参考。
一、eFiling 基础与产品注册系统
Q我是eFiling新手。我该去哪里了解该项目和Product Registry(产品注册)系统?
熟悉我们网页和文档库(Document Library)中提供的资源,例如我们的《eFiling快速入门指南》(eFiling Quick Start Guide)和《Product Registry培训视频》(Product Registry Training Videos),将帮助您学会如何使用Product Registry进行eFiling。
Q使用Product Registry并申报参考PGA报文集有什么好处?
如果进口商反复进口受相同产品证书涵盖的受监管消费品,则参考PGA报文集更为可取。通过使用Product Registry,进口商可以利用手动或批量上传功能,以更精简、更高效的方式申报产品证书数据。只要产品证书详情完全相同,一份产品证书就可以在Product Registry中录入一次,并在同一产品的多批货物进口时被反复引用。
QCPSC Product Registry是否会自动与CBP的ACE系统通信?
不会,CPSC Product Registry是进口商产品证书数据的独立中央数据存储库,不会与CBP的ACE系统通信。产品证书在Product Registry中录入并认证后,进口商必须将产品证书中的三个证书标识符告知其报关行,以便参考PGA报文集能够准确引用Product Registry中相应的产品证书。
Q如果我的进口公司只打算申报完整PGA报文集(Full PGA Message Sets),我需要使用Product Registry吗?
不需要,申报完整PGA报文集不要求使用CPSC Product Registry。
QProduct Registry是否有批量上传产品证书数据的选项?
用户有两种选项将产品证书数据批量上传到Product Registry。用户可以通过逗号分隔值(CSV)文件或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集成进行批量上传。用户可以在我们网页上的文档库中访问《CSV批量上传模板》、《CSV上传用户指南》和《API规范文档》以获取更多指导。
Q我该联系谁获取eFiling支持?
您可以通过eFiling支持邮箱eFilingSupport@cpsc.gov联系eFiling支持团队。
二、认证证书与产品 ID 要求
Q在为成品认证时,进口商是否需要提供所有零部件测试报告中的信息?
是的,自2008年以来,就一直要求在合规证书上提供有关为支持产品合规认证而进行的所有测试的详细信息。《消费品安全法》(CPSA)第14条(15 U.S.C. § 2063(a)和(g))以及委员会的法规(16 C.F.R. 第1107、1109和1110部分)要求,证书须提供受CPSC监管产品的证书所依据的具体测试信息,其中包括在依赖零部件测试来认证产品合规性时对这些零部件所做的测试。证书是对证书上所述产品已按照所有适用的CPSC法规进行测试并符合所列法规的一种确认。尽管委员会仅要求为成品出具证书,但用于支持这一合规确认的所有测试都必须记录在证书上。因此,依法规定,证书必须列明所有适用的规则、禁令、标准和法规;最近一次测试的日期;并标明进行此类测试的每个测试实验室。证书应将每个测试实验室与其所测试的具体规则、禁令、标准和法规相对应,无论该测试是在成品上还是在零部件上进行,只要该测试被用于支持合规确认。自2026年7月8日起,最近修订的第1110部分还要求标明所依据的任何测试豁免(testing exclusions)。进口商应注意,所有其他产品测试字段,例如测试URL(Test URL)、测试报告密钥(Test Report Key)和测试报告ID(Test Report ID),在为成品证书进行eFiling时是可选的,但鼓励填写。另请注意,进口商在CPSC提出要求时,可能需要提供支持性测试记录和/或有关可选产品测试字段的信息。
Q就eFiling而言,可接受的产品ID(Product ID)类型有哪些?
产品ID用于唯一标识被认证的产品。产品ID必须是以下七种可能的字母数字ID类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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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IN(全球贸易项目代码) -
SKU(库存单位) -
UPC(通用产品代码) -
Model Number(型号) -
Serial Number(序列号) -
Registered Number(注册号) -
Alternate ID*(备用ID)
*备用ID可以是不属于其他六种所提供产品ID类型的任何字母数字ID。
用户不应在产品标识符字段中存储与所选标识符类型不直接对应的任何数据。虽然提供“备用ID”类型是为了让用户存储其他六个选项未涵盖的产品标识符,但该字段仍应仅包含单个产品的标识信息。更多信息请参阅《Product Registry用户指南》和《eFiling快速入门指南》。
QCPSC如何使用产品ID?
产品ID是三个证书标识符(Certificate Identifiers)之一,这些标识符用于识别存储在Product Registry中的特定产品证书。在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的自动化商业环境(ACE)系统中传输参考PGA报文集时,必须提供这些证书标识符,以准确引用存储在用户Product Registry企业账户中的相应产品证书。CPSC强烈建议用户至少提供一个可在产品包装、产品装箱单和/或产品发票上找到的产品标识符,以确保CPSC人员能够识别该产品。
Q主产品ID(Primary Product ID)与附加产品标识符有什么区别?
主产品ID是在提交参考PGA报文集时用作“产品ID”证书标识符的产品标识符。当它与“版本ID”(Version ID)字段结合使用时,它还充当“密钥”,使用户能够更新存储在产品集合(Product Collection)中的现有证书条目。用户为某产品证书提供主产品ID后,如果附加产品ID与主产品ID属于不同的ID类型,则可以再添加附加产品ID。用户可以选择提供附加产品ID,以支持其在CPSC的Product Registry内特定产品集合中的产品追踪。
Q我在哪里可以找到适用于eFiling的协调关税表(HTS)代码和/或引用代码(Citation)与测试豁免代码(Testing Exclusion codes)?
鼓励参与者查阅我们文档库中的HTS、引用(Citation)和测试豁免(Testing Exclusion)代码,以更好地理解哪些代码需要产品认证和/或是否允许免责(Disclaim)。我们文档库中提供的HTS、引用和测试豁免代码并非包罗万象的清单,仅作为eFiling自愿阶段的指导。如需更多引用和测试豁免指导,我们鼓励您使用我们的Regulatory Robot(监管机器人)和/或联系CPSC的小企业申诉专员团队(Small Business Ombudsman),邮箱为sbo@cpsc.gov。关于HTS代码的更多指导,我们鼓励您与CBP及您的贸易伙伴合作,以更好地了解适用于您产品的HTS代码。
Q如果测试豁免(testing exclusion)适用于我的产品,该怎么办?
如果产品需要产品认证且适用某项测试豁免,则必须在产品证书中提供测试豁免代码。Product Registry包含一项功能,允许用户添加测试豁免代码。
三、适用范围:二手品 / 样品 / 转售 / 跨境个人交易
QeFiling是否适用于从一个消费者寄给另一个消费者的货物?
一般来说是的,如果该交易本质上属于商业交易。对于美国境外的一个消费者寄给美国境内另一个消费者的非商业交易,不要求进行eFiling。就eFiling而言,非商业交易是指在商业交易之外寄送的产品,例如礼品或个人物品的转移。美国境外的消费者必须在将产品寄给美国境内消费者之前实际拥有该产品,此项豁免才适用。涉及产品销售的交易,包括一个消费者通过在线市场或其他销售平台向另一个消费者的销售,均属于商业交易,不在此项豁免范围内。虽然不作要求,非商业报关项目可以使用Disclaim A(免责A)。
QeFiling是否适用于在某项CPSC规则、禁令或标准生效之前制造的二手产品?
不适用。对于在某项CPSC规则、禁令或标准生效日期之前制造的二手产品,无需证书,因此eFiling不适用。如果某二手产品此前根据《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Consumer Product Safety Improvement Act of 2008)并不要求证书,那么eFiling也不会新增证书要求。虽然不作要求,这些报关项目可以使用Disclaim A(免责A)。如需更多信息,请访问相关页面。
QeFiling是否适用于在某项CPSC规则、禁令或标准生效之后制造的二手产品?
适用。如果某二手产品是在某项CPSC规则、禁令或标准生效日期之后制造的,则需要证书;如果该产品作为商业交易的一部分进口,则eFiling也适用。商业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消费者(B2C)以及消费者对消费者的销售。如果某产品此前根据《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或CPSC的实施法规被要求认证,进口商必须继续通过eFiling提供所需的证书信息。如需更多信息,请访问Testing & Certification | CPSC.gov(测试与认证)。
Q我想进口我的产品样品用于展示或测试,而非零售销售。我的产品是否需要符合CPSC的要求,或者针对这些情况是否有某种例外?
仅作为样品进口——且不打算分销进入美国州际商业或以其他方式供美国消费者使用——的消费品无需符合CPSC的产品安全要求。“仅样品”(sample-only)产品的进口商在产品进入美国时可能会受到CPSC工作人员的审查,并且必须能够证明这些“仅样品”产品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被分销给消费者或供消费者使用。CPSC强烈建议进口商提供(1)显示该产品最终去向的随附文件,和/或(2)以使产品不适合向消费者销售或分销的方式对产品进行标记。归根结底,进口商有责任确保该产品不会流入美国州际商业。CBP已发布关于商业样品进口的指南,可能对进口商有所帮助。进口商应与其持牌报关行密切合作,报关行可就这些进口程序提供专业指导。CPSC建议为招揽订单而进口产品的进口商使用CBP指南中的选项I或II。这些选项有多个HTS代码来表明该产品是用于招揽订单的“仅样品”。为测试而进口产品的进口商应使用选项IV。这些样品将被视为原型(prototypes),并且应仅使用HTS代码9817.85.01:专门用于开发、测试、产品评估或质量控制目的的原型。再次强调,在任何情况下,不合规的样品都不得向美国消费者销售或分销。
QeFiling是否适用于转售或库存过剩(overstock)产品?
是的。受某项CPSC规则、禁令或标准约束、将在商业中分销的受监管成品消费品,必须符合CPSC的测试和证书进口要求,包括eFiling。这既包括转售产品,也包括库存过剩产品。
QeFiling要求是否适用于第321条(也称为最低限度/de minimis)货物?第321条(de minimis)货物的进口商是否需要传输免责PGA报文集?
任何需要认证的产品都必须有eFiling的证书,无论进口货物的价值如何。eFiling没有第321条(也称为de minimis,最低限度)货物豁免。请注意,对于任何进口货物,包括第321条(de minimis)货物,都不要求提交免责PGA报文集,但CPSC鼓励进口商申报免责PGA报文集,因为这有可能改善其风险评分。
四、报文集、隐私与海关衔接
Q当我们准备好将报文集(Message Sets)传输到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的自动化商业环境(ACE)系统时,有哪些选项?
一旦参与者进入自愿阶段的第三阶段并准备好传输合作伙伴政府机构(PGA)报文集,他们可以使用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进行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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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PGA报文集(Full PGA Message Set):进口商向其报关行提供进口产品的七个必需产品证书数据元素,报关行将其在CPSC PGA报文集中申报。所需的数据元素包括产品ID(Product ID)、引用代码(Citation Codes)、制造日期(Manufacture Date)、制造地点(Manufacture Place)、产品测试日期(Product Test Date)、测试实验室(Testing Laboratory)和联系人(Point of Contact)。 -
参考PGA报文集(Reference PGA Message Set):进口商预先将产品证书数据录入CPSC Product Registry,然后向其报关行提供要在PGA报文集中申报的证书标识符。证书标识符为认证方ID(Certifier ID)、产品ID(Product ID)和版本ID(Version ID)。
QCPSC的Product Registry是否允许用户控制谁能查看添加到企业账户中的可重复使用的贸易方(trade party)详情?
是的,Product Registry有一个贸易方隐私(Trade Party Privacy)设置,企业账户管理员可以启用它来限制其账户内存储的贸易方数据的可见性。在Product Registry的语境中,“贸易方”指的是必须在有效合规证书上标明的制造商、测试实验室和联系人。要启用贸易方隐私,企业账户管理员必须在创建新的产品集合(Product Collection)时将该隐私设置打开(“On”)。当某集合启用贸易方隐私后,添加到该集合的所有贸易方数据将仅对在该特定集合中被授予角色的用户可见。贸易方隐私设置为“关闭”(Off)的产品集合都使用同一个“共享”贸易方列表。企业账户管理员应认真考虑如何构建其产品集合,以确保其贸易方数据的可见性符合其业务需求。与贸易方隐私相关的其他注意事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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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集合创建后,贸易方隐私设置无法再开启或关闭。 -
产品证书不能被复制进出启用了贸易方隐私的集合。 -
只有企业账户管理员才能同时向多个私有产品集合添加新的贸易方。 -
对于启用了隐私的集合,备用ID(Alternate IDs)和全球位置编号(GLN)的唯一性仅针对该特定集合内存储的贸易方进行验证。
Q作为新的eFiling要求的一部分,进口商是否需要传输免责PGA报文集(Disclaim PGA Message Sets)?
不需要,免责PGA报文集不是必需的。CPSC鼓励进口商申报免责PGA报文集,因为这有可能改善其风险评分。
QCPSC是否已决定eFiling将如何适用于美国对外贸易区(Foreign Trade Zones)?
对于从对外贸易区(FTZ)提取用于消费或仓储的所有商品,进口商需要在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的自动化商业环境(ACE)中报关时提交证书数据。此外,CPSC的最终规则为从FTZ报关的商品提供了24个月的实施期,生效日期为2027年1月8日。这一延长的时间安排为业界提供了充足的时间来进行必要的软件更新或业务运营变更,以符合CPSC对从FTZ报关产品的新要求。ACE已具备针对从FTZ提取的商品,通过06类消费报关(type 06 consumption entry)上的CPSC报文集接收所需证书数据的功能。CPSC报文集也可以作为每周报关提交的一部分进行传输。请查看《对外贸易区eFiling指南》(eFiling Guidance for Foreign Trade Zones)。
Q参考PGA报文集能否附加到CBP ACE进口舱单(manifest)文件中?
CPSC参考PGA报文集需要一份报关(entry),因此不能附加到CBP舱单中。
五、实施时间表与通知机制
Q如果进口商未能遵守eFiling要求,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是否会拒绝产品入境美国?
目前,CPSC不打算仅仅因为未能通过完整PGA报文集(Full PGA Message Set)或参考PGA报文集(Reference PGA Message Set)进行证书数据eFiling,就要求CBP拒绝产品入境美国。为此,CPSC最初不打算让ACE系统针对缺失的PGA数据发送拒绝报文,而只发送警告报文。然而,CPSC将继续对进口消费品执行证书要求,并向CBP提交请求以启动对不合规产品的扣押。此外,CPSC打算根据通过完整PGA报文集或参考PGA报文集提供的证书数据来调整某个报关行项目(entry line)的风险评分,这应能减少对合规产品的滞留和查验,并将资源更好地集中于不合规产品。如需进一步指导,请参阅《合规证书联邦公报通告》(Federal Register Notice for Certificates of Compliance)。
QeFiling将于何时全面实施?
CPSC已批准一项最终规则(Final Rule),以对进口的受监管消费品实施证书信息的eFiling。根据该最终规则,影响大多数进口消费品的要求将于2026年7月8日生效。影响进口至对外贸易区(Foreign Trade Zone,FTZ)并随后报关用于消费或仓储的消费品的要求将于2027年1月8日生效。欲了解有关eFiling全面实施的更多信息,请查看我们的《CPSC新闻稿》和《联邦公报通告》。
Q业界将如何被告知HTS代码的更新?
CPSC不会就HTS代码更新通知业界。CPSC建议业界查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网站以获取HTS代码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