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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丨关于开展第二十三批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评定丨关于开展第二十三批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厦门物流与供应链
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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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申报截止202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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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十三批冷链物流企业

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冷链物流相关企业:


伴随我国经济水平和城镇化率的不断提升,以及一系列促进消费升级、扩大国内市场的政策实施,我国冷链物流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十四五”期间,我国冷链物流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为全面、系统地反映我国冷链物流企业服务能力,提高冷链物流企业服务质量,加强行业自律,强化冷链物流行业规范管理,为地方政府提供扶持依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GB/T 31086-2014)国家标准,共开展了二十二批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定工作。


现厦门市物流协会物流企业评估办公室开展第二十三批冷链物流物流企业星级评定工作。


本次评估工作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0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定对象

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物流企业。

评定依据

依据《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GB/T 31086-2014)。

评定流程

自检→申报→审核→现场评估→审定→公示→通告


(一)自检

企业对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自检,根据自检结果申报相应评定的类型和等级。注:共分为三种类型:运输型、仓储型、综合型;五个级别:☆、☆☆、☆☆☆、☆☆☆☆、☆☆☆☆☆。


(二)申报

厦门市内企业向我会评估办申请。


(三)审核

企业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我会评估办初审,我会评估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报中物联评估办进行再审。


(四)现场评估

申报评定所有通过再审的企业,均由中物联评估办按异地评估原则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


(五)审定

所有完成现场评估的申报材料,最后均由中物联评估办提交中物联评估委员会进行审定。


(六)公示

公示期限为7个自然日。


(七)通告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官方网站统一公布名单。


申报时间

本次评定工作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0日

申报方式

第二十三批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定全部实行网上申报,请登录(http://ll.chinawuliu.com.cn/Login)星级冷链网上申报系统,按照要求注册和发起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时,请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账号,密码自设。(网上申报选择评估机构∶厦门市评估办)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叶  菁

联系电话:5714372   

E-mail:xmla_2003@VI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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