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工厂搬迁、生产线转移、海外二手设备采购等项目,如果前期没有做好中检安排,可能影响设备运输及后续进口清关。
简单来说,就是在旧设备运起运之前,在境外装货地或发货地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检验,并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及配套的检验报告。
主要检验内容包括:
1. 核对设备信息:核实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及残损情况,确认与合同、发票等贸易文件是否一致。
2. 检查设备安全及相关要求:根据设备类型,检查相应的安全、卫生、环保、能源效率等项目。部分特种设备、食品接触机械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需要关注相应的准入及技术要求。
3. 检查是否夹带禁止进口货物:确认设备及相关货物符合我国进口监管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旧设备进口都必须进行装运前检验。具体是否需要中检,应结合设备的HS编码及海关相关业务规则进行确认。
二、旧设备进口中检的完整流程
旧设备进口过程中,海关审核时企业非常关注的问题,“二手设备已经用了很多年,海关是不是按照购买价格征税?” 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系统查询相关业务规则。
特别提醒:不要等设备装船后,才开始确认是否需要中检。装运前检验应当在货物启运前完成
确认需要中检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检验方式。按照现行规定,进口旧机电产品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申请由货物境内目的地直属海关实施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要求的装运前检验机构实施。
海关总署对装运前检验机构实行备案管理,企业应当核实检验机构是否已备案,以及其当前状态是否正常。不能只看机构的宣传资料或过去是否办理过类似业务。
不同设备及检验机构的具体资料要求可能有所区别,一般建议提前准备:
买卖合同、商业发票;
①设备清单及装箱资料;
②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及相关编号;
③设备整体照片、铭牌照片及相关细节照片;
④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⑤根据设备类型及检验要求,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对于工厂整厂搬迁项目,设备往往数量较多、型号复杂,建议提前整理完整的设备清单。设备实际信息与申报资料存在差异时,应在检验前核实清楚,避免影响检验结果及后续清关。
资料准备完成后,根据检验安排,在境外装货地或发货地实施检验。检验人员会按照相关要求,核实设备实际情况,并对适用的安全、环保等项目进行检查或评定。
对于大型设备、生产线及工厂搬迁项目,应提前协调好现场检验时间、设备存放位置及必要的配合工作。
完成检验后,检验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出具装运前检验证书,并随附检验报告。企业先收到草稿文件后,应重点核对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是否正确;检验证书和检验报告是否相互对应;证书编号、检验结果及签发信息等是否符合要求。无误后出具正本文件。
另外,还要关注证书的有效期限,提前安排运输及清关计划。证书有效期应以证书载明内容及现行规定为准,装运前务必再次核实。
取得相关检验文件后,再结合设备的进口要求安排国际运输、出口报关、海运或其他运输方式,以及国内进口申报和清关。物流过程中,应注意设备实际情况、运输单证与检验资料之间的一致性。
设备到港后,海关仍可能依法实施口岸查验、目的地检验及其他监管措施。取得中检证书,并不意味着设备一定能够直接放行;如海关检验结果与装运前检验结果不一致,以海关依法作出的检验结果为准
三、近期选择中检机构需要注意什么?
在旧设备进口业务中,检验机构的选择同样重要。如果检验机构的备案状态发生变化,或者其出具的检验证书存在真实性、准确性等方面的问题,都可能给相关进口业务带来风险。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7号及其附件《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对于不同情形,海关总署可以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1. 检验资料存在问题: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存在检验依据错误、检验内容缺失、检验结果无法有效追溯等情形,可能导致检验结果在一定期限内不被认可。
2. 检验结果不真实:如果检验结果不真实,并导致不合格进口旧机电产品被海关责令退运或销毁,相关机构可能面临更严格的监管措施。
3. 未按规定实施检验:未经实际检验便出具证书、未在货物启运前完成检验,或者伪造、变造、买卖检验证书等行为,都属于需要重点关注的风险情形。
根据具体情形,相关检验结果不被认可的期限可能最长达到三年;海关也可以依法撤销相关机构备案。
参考政策: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