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了一批行政处罚决定,吊销7个人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处罚决定书显示,此次处罚的当事人存在伪造工作经历、“挂证”等行为,虚构在专利代理机构专职从业的事实;未按规定履行专利代理师签名责任,致使其署名办理的专利申请中,有较大数量被初步认定为非正常申请导致被撤回;利用非法购买的企业或公民个人信息虚构专利申请人进行专利申请等情形。
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综合考虑7个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作出吊销当事人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处罚。
在作出决定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保障了相关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提出听证的权利。
点击了解行政处罚决定详情: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易某晖)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郑某蓉)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刘某)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侯某君)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陶某)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毛某毅)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史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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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李 倩
责 编:孙雅曼
审 校:冯 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