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规核心:什么是「熔炼 & 浇铸国」申报?
旧规则:判定钢材原产地,看成品加工在哪国。
新规则(Melt and Pour 原则):以钢铁首次熔化、浇铸成型的国家为准,不是成品加工国。哪怕钢材在 A 国熔炼浇铸,运到国内加工、焊接、组装成机械设备再出口欧盟,报关申报依然要填写A 国作为熔炼浇铸国,而不是成品加工国。
过渡期时间节点
- 2026.10.1 — 2027.09.30(过渡期)
MTC 是主证明;如果 MTC 信息不全,发票、采购合同、质量证书、供应商声明、生产台账等材料可以单独作为替代证据通关,但所有替代文件同样必须标注炉号、熔铸国别。 - 2027.10.1 起(正式强制执行)
MTC 即钢厂出厂材质试验证书,作为本次通关核心文件,证书上必须包含:
-
钢材对应的炉批号或熔炼批次号 Heat Number(一一对应,一批一炉一号) - 熔炼、浇铸国家
-
钢厂名称、材质牌号、化学成分、力学性能 -
建议附带英文版本或英文翻译件,方便欧盟海关核验
对于大型钢厂来说,这项规则未必非常复杂。
成熟钢厂本来就需要建立:
→ 钢卷/钢板
→ 质量检验
→ 客户订单
如果原来的MTC已经具有炉批号,那么针对欧盟出口进一步增加:
真正复杂的是:钢厂之后的供应链。
现实中的钢材供应链可能是:
→ 钢材贸易商
→ 钢材服务中心
→ 开平/分条
→ 下游加工企业
→ 出口商
经过多级流转以后,最终出口企业可能还知道:钢材来自哪家钢厂;也知道自己采购的是哪个钢卷;但已经无法继续追溯到:最初的熔炼批次。这才是新法规真正会暴露出来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