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九龙站海关查获进境旅客携带大麻电子烟1支,毛重16.7克。
海关关员在对进境旅客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男性旅客进入海关监管区未主动申报。该旅客经过海关查验台时步伐急促,试图快速过关,海关关员随即对其进行拦截检查。经进一步检查,关员在其行李箱内发现可疑电子烟1支,毛重16.7克,且散发出特殊气味。后经专业机构鉴定,在该电子烟中检出四氢大麻酚成分。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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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海关发布
监制 / 郑茂林、耿哲、张孟
审校 / 王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