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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uegel:中欧贸易投资磋商共识——争取缓冲时间的积极成果

Bruegel:中欧贸易投资磋商共识——争取缓冲时间的积极成果 中企出海研究
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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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既缓冲进口竞争,又避免矛盾升级,同时恪守WTO规则承诺。
聚焦中资全球布局,领读国际化、高精尖、可信赖前沿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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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8日至9日,中国与欧盟在北京举行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第二次例会。会后,双方发布了成果共识清单,涵盖贸易和投资平衡、出口管制、知识产权、世贸组织改革四个板块的16点内容。

成果共识清单内容可参考新华社、光明网等媒体报道:

https://world.gmw.cn/2026-10/09/content_39037640.htm

10月12日,比利时智库布鲁盖尔研究所(Bruegel)围绕此事发布分析文章《中欧贸易投资磋商共识——争取缓冲时间的积极成果》(The EU-China trade and investment understanding: a welcome buying of time)。

文章认为,谈判结果意义积极,既能争取一定时间内缓冲自华进口竞争激烈程度,又能避免中欧矛盾升级至不可控,同时恪守国际贸易规则承诺,这将为后续其他行业及更广议题的谈判提供范本。

中企出海研究将介绍作者背景,并编译文章主要内容,以供学习参考。文章原文为英语,编译内容不代表译者观点。本文全文约243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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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文章作者是伊格纳西奥·加西亚·贝塞罗(Ignacio García Bercero),布鲁盖尔高级研究员,伦敦大学学院政治学系访问教授,牛津大学圣安东尼学院原研究员。

贝塞罗曾在欧盟委员会参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第八轮多边贸易谈判(乌拉圭回合)工作,并曾在世贸组织中任法律事务与争端解决负责人、联合国代表团参赞,以及与韩国、印度和美国自由贸易协定的首席谈判代表,具备丰富的国际经贸谈判工作实务经验,因此其观点和视角具有独特参考价值。

贝塞罗目前主要研究欧盟贸易政策和全球其他地区政策的关系,包括多边贸易机构改革、双边贸易政策趋势、战略伙伴关系以及贸易政策和经济安全问题。贝塞罗掌握英语、西班牙语和法语。

—   ༄   —

10月9日,中国与欧盟举行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第二次例会,达成成果共识清单(common understanding)。

这份共识核心落脚点在于汽车产业。尽管具体执行细节尚未对外公布,但双方已就混合动力汽车贸易达成谅解,据欧盟委员会贸易和经济安全委员谢夫乔维奇披露,这项安排可能使未来四年中国向欧盟出口的混合动力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hybrids and plug-in hybrids electric cars)比欧盟原先预测量减少一半以上,涉及数百万辆车。(译注:中欧均暂未披露具体执行机制和时间表。)

该协议大概率将依托欧盟保障措施调查机制(safeguard investigation)落地实施。欧盟将基于调查结果,按照这份共识,向中国分配出口配额。

而纯电动汽车贸易则继续通过反补贴税(countervailing duties)或价格承诺(price undertakings)两种机制进行管控。

这套处理方式符合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也是欧盟汽车行业连贯贸易与产业政策的合理组成部分。对汽车行业同样重要的,还有出口管制方面的贸易便利化举措,以及投资领域对话机制。

从更广层面来看,负责本次贸易谈判的欧盟委员会官员表示,混合动力汽车相关磋商是一次“概念验证”(proof of concept)。对于其他面临中国进口商品激增冲击的行业,欧盟或将沿用这套磋商处理思路。

在这类场景下,欧盟保障措施调查机制可以为设置出口配额提供正当法理依据,配额将参照近期代表性时间段的实际进口占比进行分配。即便配额措施适用于全部进口来源,对原有成熟供应商的贸易冲击通常也较为有限。

尽早和中国就配额分配磋商达成一致,有助于化解贸易紧张。同时,所有保障措施都应当具备临时性,不能长期实施,并且逐步放宽,以此激励欧盟本土产业通过自身发展适应全新的竞争环境。

倘若混合动力汽车领域的这套共识能够复制到其他行业,这将成为一项重大突破:既能管控来自中国的进口竞争,又能避免中欧矛盾升级至不可控,同时恪守国际贸易规则承诺。对中国而言,这份共识也让中欧经贸关系具备更高稳定性与可预期性。

欧盟各国领导人将于10月15日至16日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办的欧盟峰会上讨论这份中欧成果共识。

成果共识所采用的、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政策工具,契合法国和德国10月5日流传的一份所谓“非正式文件(non-paper)”提出的建议。该文件呼吁欧盟“充分用好现有贸易防御工具箱,更加迅速、高效地动用贸易防御工具(trade defence instruments,TDI)”,也就是将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工具作为首要应对手段。

法德两国还提出:若第三国通过政治或经济手段阻挠欧盟使用贸易防御工具,造成“严重且系统性扭曲”,欧盟应当启用全新贸易工具,可快速对该国关闭部分单一市场。该提案意在应对一类危害极大的胁迫行为:比如威胁对关键矿产原材料实施出口管制——这会对欧盟经济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想要有效防范此类胁迫风险,更可行的办法是修订欧盟反胁迫工具(Anti-Coercion Instrument),法规编号:欧盟第 2023/2675 号条例(Regulation (EU) 2023/2675)的决策流程。该法规规定了欧盟遭遇贸易、投资威胁时的处置流程。

可以修改法规触发条件:除非欧盟成员国以特定多数(qualified majority)投票反对,否则该工具自动启动。同时针对会对欧盟经济造成重大冲击的胁迫威胁,增设快速处置程序。

10月9日达成的这份成果共识清单还有一项重要内容涉及出口管制:中国承诺简化稀土与永磁体输欧的出口许可审批流程。双方均就出口管制作出承诺,但欧盟的承诺仅限于提升透明度、愿意开展对话。中方出口管制相关承诺的落实情况需要密切跟踪监督。但这绝不意味着欧盟可以放缓降低稀土对外依赖度的紧迫任务,欧盟仍需要联合可靠合作伙伴推进相关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与中国均强调,双方分歧应当在世贸组织规则框架内处理。这份共识提出要强化双边在世贸组织改革上的合作,合作的首要目标应当是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关键要看中国是否愿意秉持诚意,围绕产业补贴、国有企业角色等议题开展谈判。

保障措施调查机制能够帮助欧盟争取在未来三到四年完成产业调整的缓冲时间,但想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既需要双方宏观层面调整,也需要完善产业补贴相关约束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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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或主要参考资料:

https://www.bruegel.org/first-glance/eu-china-trade-and-investment-understanding-welcome-buying-timehttps://www.bruegel.org/people/ignacio-garcia-bercerohttps://www.reuters.com/world/china/china-eu-reach-hybrid-vehicle-trade-understanding-keep-talks-alive-ev-dispute-2026-10-09/https://world.gmw.cn/2026-10/09/content_390376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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