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实施后,餐饮支出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关键要区分是否直接用于消费。
“团餐转售、酒店外包早餐”等用于经营的餐饮支出准予抵扣。
但需提供合同等资料证明其“非直接用于消费”,并按合理方法分配进项税额。
员工聚餐、业务招待等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支出则不得抵扣。
温馨提示
如果企业将两类专票混同处理,或经营类餐饮支出无法提供证明资料,将面临进项税额转出、补缴税款及加收滞纳金的税务风险。
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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